• 索 引 号:QZ00134-3000-2023-00052
    • 备注/文号:泉环保〔2023〕3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泉州市农业农村局、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10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农村新建改建农房污水“四水合一”接管建设要求的通知
    时间:2023-04-21 09:06

    各涉农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资源规划局,泉港区、石狮市、南安市、惠安县城管局,晋江市水利局,台商投资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

    为规范农村新建改建农房污水收集系统建设,落实农房污水“四水合一、一户一排口”,提高户内污水收集率,现将《泉州市农村新建改建农房污水“四水合一”接管建设要求》(以下简称“《要求》”)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编制村镇住宅建设通用图集应当包括建筑、结构、设施管线以及农房污水“四水合一”收集管道施工图等。

    二、新建改建农房污水“四水合一”收集管道施工图作为农房设计的内容和农房规划许可的附件,列入农村村民建房申请审查内容,作为批后监管和竣工验收的依据。

    三、各县(市、区)要加强新建改建农房污水收集系统建设的巡查指导,确保《要求》落实到位。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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