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4-3000-2022-00234
    • 备注/文号:泉财指标〔2022〕1042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2-12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
    时间:2022-12-29 15:10

    泉港区、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财政局,泉港、晋江、南安、惠安生态环境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度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闽财资环指〔2021〕54号),现将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3218.9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款列“2110301-大气”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1〕46号)和《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储备制度管理暂行办法》(财资环〔2021〕91号)等有关要求,及时将专项资金拨付给列入中央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并将资金拨付情况报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备案。已从中央基建投资等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纳入本批资金支持范围。

    二、中央、省在分配本批资金时,已对存在绩效评价考核分数低、审计发现问题、项目储备量少、日常管理不到位、预算执行率低等问题的地方进行了相应扣减。请你们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切实增强预算执行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若我市项目因上述情况被上级扣减专项资金,市级在今后年度安排中央专项资金时也将相应扣减。

    三、要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同时,要继续落实项目储备制度,按照“资金跟项目走”的原则,持续推进项目滚动储备工作,确保我市申报大气污染防治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上年度获得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项目投资额的2倍。

    四、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绩效纳入中央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内容。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认真对照“泉州市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绩效指标,加强绩效跟踪管理,确保我市年度绩效目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附件:1.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安排表

    2.泉州市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绩效目标表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安排表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属地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应补助金额

    实际下达金额

    1

    泉港区

    福建凯美特气体有限公司有机废气治理提升改造项目

    对现有的废气末端治理设备进行提标改造,通过新增三台热力燃烧综合利用机组及催化燃烧脱烃装置,对项目有组织排放的火炬气(炼油、化工、芳烃等混合火炬气)尾气中的VOCs采取组合治理,使得(排放浓度稳定≤60mg/m3)组合去除率≥98%,预期减排可达VOCs 55.12t/a,具有显著环境效益。

    310

    310

    2

    晋江市

    福建百宏聚纤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和福建百宏高新材料实业有限公司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

    拟将6台(两家实施单位各3台)2100万大卡(35蒸吨)燃煤导热油炉废气治理设施升级为“SCR 脱硝+电袋除尘器+石灰石/石灰 - 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显著提高废气的处理能力和净化效率,实现深度治理效果,确保长期稳定的超低排放。

    840

    840

    3

    南安市

    福建南安新锦江特种油有限公司增设装车台油气回收装置项目

    对现有的废气末端治理设备进行提标改造:拟新增1台JSRY-350 LF型双通道冷凝吸附法油气回收装置,油气回收装置应用于装车台废气,处理规模为350m3/h。

    105.9

    360.9

    4

    阳光中科(福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烧结炉有机废气治理提升改造项目

    对印刷烧结产生的有机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在烧结炉上新增有机物燃烧装置,总共新增34台SR-RST型燃烧塔,提高烧结炉有机废气治理效率。

    255

    5

    惠安县

    中化泉州外走马埭码头油气回收处理成套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在原有1200m3/h 油气回收设施的基础上,新建1套 2750m3/h 油气回收设施。新建油气回收装置工艺路线采用 “低温柴油吸收+吸附+防回火焚烧头表面燃烧(预留)”方案。新增煤油、石脑油、溶剂油(化工轻油、抽余油)、己烷、庚烷、稳定轻烃、甲基叔丁基醚(MTBE)、戊烷发泡剂等 8 个货种的油气回收。

    809

    本批应补助惠安县合计1858万元,因2021年下达给惠安县的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结余150万元予以抵扣,实际下达1708万元

    6

    中化泉州青兰山码头油气回收处理成套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新增航煤、石脑油、溶剂油的油气回收处理。

    1)新建一套2500m3/h的油气回收装置,采用“低温柴油吸收+吸附”处理工艺,用于回收航煤油气;

    2)对已建2500m3/h油气回收装置进行技术升级改造,处理工艺由原“吸附+汽油吸收”改为“浅冷+吸附+低温汽油吸收”,用于汽油、石脑油和溶剂油油气处理;
    3)4#泊位新增煤油货种的油气回收流程,对3#、5#和6#泊位的已建船岸安全装置进行改造。

    1049

     

    3368.9

    3218.9

    说明:2021年补助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三苯罐区上油气回收系统项目的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50万元予以收回。

     

     


    附件2

    泉州市2022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财政部、生态环境部

    省级主管部门

    省财政厅、生态环境厅

    市级主管部门

    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中央补助

    4902

    本批下达金额

    应补助

    3368.9

    实际下达

    3218.9

    年度总体目标

    通过支持工业污染深度治理、移动源污染防治、能力建设等重点工作,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不断优化调整,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获得资金支持的县(市、区)PM2.5浓度达到国家、省下达的年度目标达标率

    90%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按计划开工率

    100%

    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按计划完成率

    8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达到省级考核要求

    经济效益

    指标

    带动地方和社会资金投入

    不低于1.5倍中央资金

    社会效益

    指标

    带动环保产业发展

    带动就业人数增加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程度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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