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4-3000-2022-00140
    • 备注/文号:泉环保评〔2022〕2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28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东莞市德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环评文件审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2-06-30 10:24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泉州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东莞市德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对东莞市德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6NX8K1B)编制环评文件审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在对东莞市德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泉州荣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饰面板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技术审查时,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缺少生产项目工艺流程说明。

    2.项目生活污水去向不明。

    3.废气污染源强中甲醛的分析未明确类比调查的依据。

    4.P28页参考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中的行业错误。

    5.环境影响因素分析不全未分析项目原料三聚氰胺、甲醛、尿素如何存储以及是否产生固废。

    6.未明确项目设备是否需要清洗、是否产生生产废水。

    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于2022年4月24日依法告知东莞市德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编制主持人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并进行邮递送达,于5月6日收到邮政部门退件,后于5月7日在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环境保护专栏将失信记分的事前告知书进行网络公告,视为已通过网络公告送达相关当事人。东莞市德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编制主持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书面陈述和申辩,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我局决定对编制单位东莞市德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编制主持人刘建平(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15035420352013423070000430,信用编号:BH045953)的失信行为分别给予记分5分。

    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泉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28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