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4-3000-2022-00133
    • 备注/文号:泉财指标〔2022〕39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13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海漂垃圾治理第一季度月排名奖励经费的通知
    时间:2022-06-17 08:34

    有关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财政局;市驻有关县(市、区)生态环境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加强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21〕11号)、《泉州市海岸带环境卫生考评与奖惩方案(试行)》(泉海管办2015〕6号)和《泉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关于安排2022年第一季度海岸带环境卫生考评奖励经费安排建议的函》(泉考评函2022〕16号),经研究,现将2022年度海漂垃圾治理第一季度月排名奖励经费4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款列“2200120-海域与海岛管理”科目。

    请你们尽快将奖励经费拨付给有关乡镇、单位,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发挥效益,进一步推动全市海漂垃圾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附件:1.2022年度海漂垃圾治理第一季度月排名奖励汇总表

    2.2022年度海漂垃圾治理第一季度月排名奖励明细表

    3.2022年市级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2年度海漂垃圾治理第一季度月排名奖励汇总表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属地

    (主管部门)

    乡镇(单位)

    奖励金额

    小计

    1

    丰泽区

    泉秀街道

    2.1

    2.1

    2

    洛江区

    万安街道

    1.13

    1.13

    3

    泉港区

    南埔镇

    1.13

    3.01

    后龙镇

    1.88

    4

    晋江市

    龙湖镇

    1.1

    3.9

    深沪湾海底古森林保护区

    1.47

    东石镇

    1.33

    5

    石狮市

    永宁镇

    5.2

    15.86

    鸿山镇

    2.38

    蚶江镇

    1.25

    祥芝镇

    4.93

    锦尚镇

    2.1

    6

    惠安县

    山霞镇

    2.5

    7.79

    崇武镇

    4.19

    净峰镇

    1.1

    7

    台商投资区

    洛阳镇

    4.21

    5.21

    百崎乡

    1

    8

    市水利局

    金鸡拦河闸水资源调配中心

    1

    1

     

    40


    附件2

     

    2022年度海漂垃圾治理第一季度月排名奖励明细表

    金额单位:万元

    月份

    单位

    公里数

    排名

    奖励金额

    台商区洛阳镇

    3

    1

    2.21

    惠安县山霞镇

    3.4

    1

    2.5

    晋江市龙湖镇

    1.5

    3

    1.1

    惠安县崇武镇

    5.7

    4

    4.19

    丰泽区泉秀街道

    1.5

    5

    1.1

    晋江市深沪湾海底古森林保护区

    2

    6

    1.47

    石狮市永宁镇

    3.7

    6

    2.73

    石狮市鸿山镇

    1.7

    6

    1.25

    石狮市蚶江镇

    1.7

    6

    1.25

    石狮市锦尚镇

    1.5

    6

    1.1

    惠安县净峰镇

    1.5

    6

    1.1

    1月份小计

    20

    金鸡拦河闸水资源调配中心

    1.5

    1

    1

    台商区百崎乡

    1.5

    2

    1

    石狮市锦尚镇

    1.5

    2

    1

    泉港区南埔镇

    1.7

    2

    1.13

    丰泽区泉秀街道

    1.5

    5

    1

    晋江市东石镇

    2

    5

    1.33

    台商区洛阳镇

    3

    5

    2

    石狮市永宁镇

    3.7

    5

    2.47

    石狮市祥芝镇

    7.4

    9

    4.93

    洛江区万安街道

    1.7

    10

    1.13

    石狮市鸿山镇

    1.7

    10

    1.13

    泉港区后龙镇

    2.8

    10

    1.88

    2月份小计

    20

    第一季度合计

    40

    说明:3月份因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暂停考评。



    附件3

     

    2022年市级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

    专项名称

    市级海漂垃圾综合治理奖补资金

    主管部门

    市生态环境局

    补助区域

    市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沿海有关县(市、区)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金额

    500

    其中:市级补助

    500

    县(市、区)自筹

     

    总体目标

    建成人员设施较为健全的“海上环卫”队伍,保障辖区海漂垃圾常态化清理,近岸海域和海岸带无明显集中海漂垃圾。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清理海漂垃圾数量(吨)

    ≥2020年度

    数量

    成立“海上环卫”队伍(个)

    ≥1

    质量指标

    重点岸段海漂垃圾

    分布密度(m2/km)

    ≤300

    时效指标

    资金拨付及时率(%)

    100

    资金使用合规率(%)

    100

    成本指标

    补助金额(万元)

    50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海岸带环境卫生月均

    考评成绩(分)

    ≥90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岸段周边群众满意度

    ≥85%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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