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4-3000-2022-00005
- 备注/文号:泉财建〔2022〕1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1-06
南安市财政局,南安生态环境局:
为加强晋江洛阳江(简称“两江”)上游水资源保护,不断改善两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等五份文件的决定》(泉政文〔2019〕51号)及市领导对《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拨补晋江东溪支流罗溪流域整治项目资金的请示》(南政文〔2021〕261号)的批示精神,经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度第一批两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1200万元下拨给你们,用于开展晋江流域东溪支流罗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具体实施罗东镇区污水收集处理管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改提升建设和罗溪入河排污口整治、罗溪罗东段水生态修复与保护、规模化养殖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监管设施建设等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要求及《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拨补晋江东溪支流罗溪流域整治项目资金的请示》(南政文〔2021〕261号),及时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强资金绩效管理。请按照市下达的绩效目标表,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并进一步细化资金绩效管理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完备项目档案资料,确保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资金(含县级配套)安排情况和细化后的绩效目标表于2月28日前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附件: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第一批)
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第一批)
专项名称 |
晋江洛阳江上游水资源保护补偿专项资金 |
|||||
主管部门 |
泉州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
|||||
资金 情况 (万元) |
市级资金 |
1200 |
||||
县级资金 |
38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主要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持续有效推进,罗溪整治进一步深化,流域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水质持续保持良好;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重点工业企业污水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治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 |
|||||
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成本指标 |
市级资金 |
1200万元 |
|||
县级资金(2022-2023年) |
≥3800万元 |
|||||
质量指标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100% |
||||
时效指标 |
预算执行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优质项目落地环境总量空间 |
有效提升 |
|||
服务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赶超发展 |
成效明显 |
|||||
生态效益 指标 |
罗溪芙蓉大桥断面水质类别 |
Ⅲ类及以上 |
||||
晋江东溪(南安段)国、省控断面Ⅲ类及以上水质达标率 |
100% |
|||||
社会效益 指标 |
罗溪流域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
||||
可持续发展 指标 |
环境监管能力 |
环境监管能力与环境监管需求基本匹配,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公众对水环境质量满意程度 |
≥90%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