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4-3000-2021-00142
    • 备注/文号:泉环保函〔2021〕17号
    •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28
    关于市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1466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1-07-29 22:57

    泉环保函202117

    答复类型:B类

     

    关于市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1466号提案的答复函

     

    吴瑜瑜委员:

    《关于有效推进限塑令的建议》(第2021466号)由我单位会同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委、邮政管理局、工信局等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2020年以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密集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生态2020〕54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近期工作要点〉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0〕334号)、《福建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近期工作要点的通知(发改生态2020〕455)等文件。为贯彻落实相关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市级多部门认真部署,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实施

    一是组织召开全市塑料污染治理专项工作会议。2020年11月,我市组织召开全市塑料污染治理专项工作会议,市政府吕刚副市长聚焦塑料污染治理的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作工作部署安排。二是认真部署我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立足泉州实际,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了《泉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泉生态2020〕3号、《泉州市加强塑料污染治理近期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泉生态2020〕4号,明确任务分工强化部门协调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三是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联合印发了《泉州市加强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泉环委办2020〕70号),督促指导各地有序开展塑料污染治理,推动我市“白色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塑料全过程污染防治

    (一)强化生产环节塑料制品源头监管。一是重抽查。加强生产环节质量抽查2020年市市场监管局下达了生产领域50批次食品用塑料容器和50批次食品用塑料膜、袋的市级质量监督抽查任务,经检验全部合格。结合塑料污染治理的新要求,增补下达了10批次塑料购物袋的市级监督抽查任务,重点对厚度和涉及人体健康的关键指标进行检测,严禁生产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经检验,2批次产品跌落试验不合格。同时,强化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对质量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产品,通过责令整改和复查检验,指导和督促企业严格依据GB21660-2008《塑料购物袋环保、安全和标识通用技术要求》等国家强制性标准组织生产。二是培育塑料行业骨干企业,推动替代产品研发。市工信局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可降解塑料产品与生产企业,申报绿色设计产品、绿色设计产品示范企业。同时鼓励行业骨干企业申报《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示范规范条件》,培育一批行业骨干企业。近年来我市福建省百川资源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再生原液着色涤纶DTY产品获评工信部第五批绿色设计产品福建省百川资源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市永宏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两家企业进入《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公告名单。

    (二)加强流通使用环节塑料污染整治。一是开展塑料购物袋专项整治行动。按照禁限塑的要求2022年底前,全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2025年底前,全市城市建成区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鼓励沿海地区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地区集市等场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我市结合“创城”“创卫”工作,坚持集中专项整治和日常巡查检查相结合,坚持部门执法和联合执法相结合,坚持依法惩治和教育引导相结合,扩大检查覆盖面,开展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批发市场等群众反映塑料购物袋质量安全问题高发多发的区域。2020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452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214个,检查农村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各类市场171个,同时抽检了流通领域塑料购物袋16批次,全部合格二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2020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无偿提供塑料袋、销售不合格塑料制品、无照从事塑料加工、发布虚假塑料制品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共立案130件,已结案125件,罚没金额12.21万元。同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餐饮、药店等违反限塑要求的,予以提示提醒情节严重的,及时抄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三是强化同城快送联合监管经过摸排,泉州全市共有快送平台71家,包括“美团”“饿了么”“达达”“百胜”等相对较大的快送平台。市场监管局多次组织“美团”“饿了么”“达达”等平台及站点负责人召开同城快送监管工作会,并约谈有关平台,要求其对照《福建省同城快送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市场良好秩序,倡导推行限塑令。四是加强餐饮行业塑料污染治理。按照禁限塑的要求,2020年底前,全市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市区建成区餐饮堂食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我市去年全面部署整治工作后,各县区都行动起来,动员到街道、社区,通过网格化宣传、动员,完成建成区全覆盖完成餐饮行业2020年底前两大目标。据调查了解,餐饮业堂食一般都使用非一次性可清洗可消毒使用的陶瓷、密胺餐具,目前未见使用一次性非降解餐具作堂食的餐饮企业。吸管方面,沃尔玛等大型商超已陆续更换货品,全部上架降解吸管,价格不提高,确保市场供应。进一步发挥“绿色商场”在促进绿色供应链建设、绿色循环消费、实施节能减排和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的示范作用,积极引导我市商场超市争创绿色商场活动五是加强快递行业塑料污染治理。强化制度建设,推动出台《泉州市快递业集聚发展规划(2020-2025)》,《泉州市新一轮创建“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实施方案》《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快递集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提出推动快递生态环境治理,扩大绿色、低碳、节能型产品在快递行业的采购比例,新增设置标准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的邮政快递网点,推动快递网点及分拨中心使用快递绿色产品,推广周转箱、循环中转袋等标准化装载单元,推进快递包装回收和循环利用,打造绿色网点及分拨中心推动快递包装治理工作纳入全市垃圾分类统筹治理考核体系强化企业意识通过研讨会、宣讲会、培训班等形式抓好《促进泉州市邮政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督促全市各寄递企业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及从业人员环保意识水平。截至2020年底,泉州市快递电子面单使用率达99.93%,基本淘汰传统4联、5联手写纸质运单,一天能够减少超过800万张A4纸。按《快递封装》国家系列标准统一采购的包装比例超过80%,按《邮件快件绿包包装规范》规定操作封装胶带的快件比例达到94.9%。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到91%,总循环使用次数达到5604万次,瘦身胶带使用比例达到97.5%,减少胶带使用量超2亿米。同时,全市邮政快递业积极探索各项节能节电及循环回收措施,截至目前全市共配置快递包装回收装置689个,配置40余条全自动快递分拣流水线。

    三、支持各类固体废物处置项目建设

    (一)积极争取各类固体废物处置项目补助资金,大力支持我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减少塑料垃圾产生,促进塑料垃圾回收循环利用。2018年2010年,我市固体废物处置项目共获得中央预算、省级预算内补助资金1787万元。

    (二)加强塑料垃圾分类处理。一是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改扩建。对石狮、晋江、南安、安溪4座焚烧进行改扩建,完成后将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2850吨/日,增加低值塑料废弃物处理能力。二是推进垃圾前端分类,提升塑料垃圾回收水平。扩大居民覆盖面,强化物业管理责任,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管理体系。按照群众方便的原则,全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范围内逐步推行楼道撤桶、撤桶并点等举措,在指定位置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近5年来,共设置或改造分类投放点7914个、分类投放亭657座、屋158座,配备分类垃圾桶6.7万个,提升塑料垃圾等回收水平。三是推进塑料垃圾再生利用,实现变废为宝。截至目前,全市共有注册营业执照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700多家,中心市区共有分拣中心1个,回收站7个,回收点78个。四是2020年,中心市区和晋江市率先启动生活垃圾“四分类”,2021年试点范围内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四分类”。鼓励居民在家滤出厨余垃圾水分,采用专用容器盛放厨余垃圾,减少塑料袋使用。

    (三)进一步做好项目谋划和储备工作积极向上争取国家、省级补助资金,大力支持我市各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我市共有5个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及收转运项目纳入生态文明建设专项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储备项目,1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级改造项目纳入生态文明建设专项2021年省级预算内投资储备项目

    (四)根据市发改委等部门审批权限,认真核实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依法依规开展泉州市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中心PPP项目、石狮市垃圾综合处理厂提级改造项目、南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级改造工程等项目审批工作,积极推动项目落地。    

    四、加大宣传引导,提升市民环保意识

    (一)加强快递行业绿色宣传。一是开展“绿色快递,让地球更美”、“邮来已久、绿动未来”、“绿色快递进机关”等减塑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活动,宣传快递行业生态环保知识和国家有关环保政策,传播“减塑限塑”环保理念。二是积极引导各品牌企业推出针对性的激励措施,在泉州顺丰试点包装箱回收抵扣寄件费的激励措施。三是印发《泉州市快递包装物垃圾分类指引》,充分用好微信公众号、朋友圈广告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公益宣传,推送绿色快递公益宣传,受众达60万人次。四是多形式开展《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宣贯活动,倡导寄递企业及消费者回收利用快递箱,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二)做好餐饮、药店、商超等经营者的政策宣导,督促行业经营者落实限塑主体责任。一是依托“明厨亮灶”“咱厝人查厨房”等媒介,引导社会公众关注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自觉减少不可降解塑料用品的采购、使用。二是组织泉州市连锁经营协会、泉州市餐饮烹饪协会、泉州市会展业联合会等商协会加大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三是发布《关于限制使用塑料购物袋的倡议书》,印制发放《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塑料购物袋国家标准》等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宣传国家“限塑”规定,提高百姓的环保意识,争取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三)市生态环境局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在“泉州生态环境”微信平台推出“限塑减塑”专栏,2020年共推出17篇有关塑料治理的科普知识。结合“6.5”世界环境日、低碳日等开展现场宣传,通过设置“限塑令”宣传展板、开展“限塑令”知识竞赛答题、发放环保宣传手册和环保购物袋等形式进行宣传,形成不接受、不欢迎、不适用非环保塑料袋的氛围,提升居民的环保意识。

    五、下阶段工作计划

    新禁限塑令刚组织实施,相关法规、规范、标准还不够完善,全市塑料污染防治基础薄弱、形势依然严峻,离省、市政府的要求,离建设美丽泉州的标准和人民的期盼还有差距。下阶段,我市将按照国家、省上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时限进度要求,根据《泉州市塑料污染治理2021年度工作要点》具体分工,主要围绕落实对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禁限政策、加强塑料替代产品应用推广、加大塑料废弃物规范化回收利用和处置、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宣传引导等方面工作推动多元共治,分步有序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一)继续落实对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禁限政策

    是指导各地做好集贸市场塑料购物袋源头减量工作,引导集贸市场建立塑料购物袋集中购销方式,使用符合国家卫生、环保要求的塑料制品。二是继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督促县(市、区)落实减塑政策措施。三是加大塑料整治力度,形成执法合力,严厉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列入国家塑料制品禁限目录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大塑料购物袋质量抽检覆盖面,进一步强化抽检不合格后处理工作。四是大力实施国家快递行业绿色生态治理“2581”工程,持续加强部门协同合作,继续引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与电商企业做好沟通协调,形成塑料污染防治协作体系,共同实现“低污染、低消耗、低排放,高效能、高效率、高效益”的绿色发展;落实好政策支撑保障措施。五是加强政策引导,在创建绿色商场、推进绿色餐饮、电子商务平台示范、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中,充分发挥法规、规划、标准、资金分配等政策导向作用,增加禁塑限塑相关要求,落实好政策支撑保障措施。

    (二)加强塑料替代产品应用推广

    一是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通过综合评价和动态调整,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应用推广塑料替代品;在网络促销活动中,引导电商平台开展绿色环保主题促销,推广使用绿色包装。二是推进和鼓励快递包装生产企业获得绿色产品认证,引导和支持电商企业、快递企业使用通过绿色认证的快递包装产品

    (三)加大塑料废弃物规范化回收利用和处置

    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各地加大塑料废弃物等可回收物的分类收集、回收和处置力度,指导各地进一步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运行水平,推进低值塑料废弃物能源化利用,最大限度降低塑料垃圾直接填埋量;二是进一步培育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骨干企业,发布一批符合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推动资源向优质企业集聚,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宣传引导

    一是加强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宣传引导,畅通“12345”举报投诉渠道,积极受理、处置塑料污染治理的相关投诉举报线索,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二是充分发挥我市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作用,加大对塑料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推动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白色污染”治理工作;三是组织行业商协会、市场主体等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一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禁塑限塑相关要求,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

     

    领导署名:林庆梅

    人:余芬芳

    联系电话:18659591121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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