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4-3000-2021-00115
    • 备注/文号:泉环保函〔2021〕16号
    •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01
    关于市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1456号提案的答复函
    时间:2021-07-02 15:53

    泉环保函202116

                                 答复类型:A类

     

    关于市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1456号提案的答复函

     

    吴剑芳委员:

    关于加强对危险废物监督管理的提案(第2021456号)由我单位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近几年,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出台《泉州市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泉州“十三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政策文件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和县(市、区)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重点内容,每年度组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持续提升我市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水平。至2020年,全市危险废物产生量25.9万吨,处置利用率98.6%

    (一)制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相关政策措施一是出台《泉州市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危险废物源头管控、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等目标任务,夯实地方政府、部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二是组织实施《泉州“十三五”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规划》,进一步明确细化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目标、举措,指导我市各地开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三是出台《泉州市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泉委发〔2019〕6号),对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信息化监管、开展固体废物排查整治等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四是组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年度工作方案》,建立重点监管名单,“一季度一重点”分别对全市危险废物经营企业、重点产废企业、工业源产废企业、社会源产废企业等分门别类地开展规范化管理考核和“回头看”,督促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落实各项法律制度和相关标准规范。

    (二)提升危险废物“三个能力”建设。一是提升利用处置能力。实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程包,投入1767万元“以奖代补”资金,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提升至43个大类37万吨/年,5个生活垃圾焚烧厂全部配套飞灰填埋场(总库容160万吨),利用处置能力满足我市发展需求。特别是开展财政承受能力和物有所值论证,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固废处置,2017年建成泉州市工业废物综合处置中心,是全省首个危险废物处置领域PPP项目,也是首个BOOT项目,该项创新工作受到福建省效能办通报表扬,获得“国家发改委PPP项目典型案例”和“国家财政部PPP示范项目”称号。二是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市财政局每年安排危废管理专项经费50万元,用于提高监管执法能力,县(市、区)也根据管理要求做好经费保障。全面应用“生态云”平台,实现企业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管理台账、转移联单等信息化动态管理,并且将平台动态异常数据与规范化管理及执法相结合,进一步提升危险废物精准管理。全市2000家涉危险废物企业纳入固废监管平台管理,2020年全年运行电子联单3万余份,利用、处置危险废物26.2万吨,处置利用率98.6%。此外,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助力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组织编制晋江华懋电镀园区危险废物管理工作手册,探索建立园区及园区企业危险废物及相关环境要素管“一本账”,该手册得到省生态环境厅行文推广三是提升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学校实验室废弃化学品销毁等固体废物专项整治,消除各类危险废物环境安全隐患。至2020年底全市危险废物贮存量0.38万吨,超一年贮存量仅5.6吨,实现危险废物贮存量大幅度减少,超一年期危废基本清零,消除环境风险。

    (三)深化危险废物“放管服”改革。积极探索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监管新模式,提高小微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可操作性。一是在南安市、石狮市开展机动车废机油零散收集试点解决机动车废机“收集难、转移手续繁琐、费用高”等难题二是在石狮市探索漂染行业废油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转运试点,解决石狮市大堡、伍堡、锦尚三个老旧集控区漂染企“贮存仓库小、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逐步形成园区危险废物集中贮存管理,消除分散不规范贮存环境风险隐患三是扎实有序推进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5个集中转运点累计收集废铅蓄电池1万多吨。

    (四)加大危险废物执法力度。建立与公检法联席制度,联合泉州市公安局、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印发《泉州市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关于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等,充分利用“12369”“110”“12345”举报热线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广泛收集相关线索,通过双随机抽查、“清水蓝天”、污染源日常监管等专项,充分运用无人机、在线监控平台等先进设施和技术严厉打击各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五)规范危险废物处置费用。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17〕56号)精神,危险废物处置收费属政府定价项目。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定价权限原来由省价格主管部门全省统一定价,2010年实行省价格主管部门和各设区市政府分级定价,2015年以后开始授权设区市政府定价。目前全省部分设区市有制定危险废物中的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标准,及个别设区市有制定其他危险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我市医疗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仍按原省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未制定其他危险废物处置费收费标准。

    二、下阶段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制定出台《泉州市危险废物“十四五”污染防治规划》,持续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开展全市工业固废(危废)、医疗废物专项排查整治,实行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推进重点产废企业信息化、可视化、智能化建设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同时,会同发改等部门进一步规范危废处置行业市场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制定出台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引导危险废物处置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领导署名:林庆梅

      人:黄伟峰

    联系电话:13805988801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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