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4-3000-2021-00065
    • 备注/文号:泉环保函〔2021〕5号
    •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15
    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1166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时间:2021-04-25 10:06

    环保函〔20215

                                        答复类型:E类

     

    关于市政协十二届次会议第2021166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做好城市保障排头兵,助力垃圾分类提质增效的提案(第2021166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垃圾分类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结合生态环境部门工作职能,按照《泉州市开展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年)》、《泉州市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意见的通知》(泉分类办〔2020〕2号)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协同配合健全垃圾分类工作综合考核机制,将垃圾分类纳入2020年度各县(市、区)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制定考核细则,每年开展考核工作。同时,积极履行生态部门职责,做好南安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厂项目环评审批服务,为项目顺利开工建设提供保障。

    二、强化执法监管。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列为重点排污单位,除定期组织开展日常执法检查、监督性监测外,还积极开展企业帮扶指导和强化行业自律工作。全市5家垃圾焚烧发电厂完成自动监控设施“装、树、联”工作,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一氧化碳、氯化氢等污染物指标自动监测数据通过厂门外电子公告牌、互联网等渠道向公众展示,进一步增进行业透明度,生态环境部门通过生态云平台在线监控系统实现24小时监督,对大气超标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三、落实项目建设。2018年建成泉州市工业废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福建兴业东江科技环保有限公司),完成投资3.82亿元建成焚烧线、物化车间、填埋场等设施,年处置能力7.15万吨,可以满足全市生活垃圾分类中有害垃圾的处置需求

    四、制定下发泉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有害垃圾收运、存、处理工作方案》,对生活垃圾分类中有害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投放、暂存点建设污染防治方面提出要求,规范有害垃圾收集处理。配合市城管局开展有害垃圾定点选址,已在中心市区建成并运行4个有害垃圾暂存点

    五、下发《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有害垃圾环境管理的通知》,部署做好有害垃圾环境管理,定期调度工作情况,及时掌握有害垃圾收集处置工作进展

    下一阶段,我局将积极指导福建兴业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制定《泉州市含汞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移试点方案》,6月前申报试点单位;8月前具备“含汞废物”集中收集试点条件,及时解决垃圾分类有害垃圾就近就地收集转运渠道问题。

     

    领导署名林庆梅 

      陈剑峰 

    联系电话:22579348 

     

     

                       泉州市生态环境

                       20214月15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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