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4-3000-2020-00028
    • 备注/文号:泉环保土〔2020〕2号
    •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4-02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和重点污染源调查的通知
    时间:2020-04-07 14:29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泉州开发区环保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水十条”和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土壤〔2019〕25号),摸清我市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污染源,特组织编制了《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和重点污染源调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和重点污染源调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水十条”和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土壤〔2019〕25号),摸清我市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污染源,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摸清我市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和重点污染源基本情况,形成全市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和重点污染源“双源”清单,为下一步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污染防治分区划定等工作奠定基础。

      二、工作内容

      (一)调查对象和范围

      1.“双源”调查对象和范围。城镇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工业污染源(行业种类详见附件1):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金属制品业;矿山开采区(行业种类详见附件2):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所有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正规垃圾填埋场和400吨以上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农业污染源: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及小区;高尔夫球场等污染源。

      2.防渗摸排。高风险的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县级以上工业园区(含县级)、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场地。

      (二)调查步骤、内容和时间

      1.建立调查清单(2020年4月25日前)。各地在省厅“一本账”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明确调查对象,建立调查清单。一是收集当地污染源普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城市饮用水源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价报告、项目环评、监测、执法等资料;二是建立“双源”调查清单,针对调查对象分类建立调查清单(附件3-9);三是建立防渗摸排清单,针对摸排对象分类建立摸排清单(附件10)。

      2.开展实地核查(2020年8月25日前)。一是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调查核实内容包括水源地名称、经纬度、服务人口、取水量等;二是工业污染源,调查核实内容包括名称、经纬度、占地面积、批准时间、有毒有害物质种类与数量情况、监测井信息等;三是矿山开采区,调查核实内容包括名称、矿种、设计开采规模、建矿时间、污水处理设施、尾矿库情况等;四是危险废物处置场,调查核实内容包括名称、初始运行时间、改扩建情况、稳定运行情况、是否正规、监测井信息等;五是垃圾填埋场,调查核实内容包括名称、初始运行时间、改扩建情况、评定等级、监测井信息、渗漏问题等;六是农业污染源,调查核实内容包括名称、经纬度、养殖种类、养殖数量、场区占地面积、固液废弃物处置方式、监测井数量、主要污染指标等;七是高尔夫球场,调查核实内容包括名称、经纬度、占地面积、农药和化肥使用量、监测井信息等;八是防渗摸排,摸排内容包括场地名称、渗漏情况、防渗措施、监测井信息等。

      3.调查审核汇总(2020年10月底前)。各地汇总审核所辖区域“双源”和防渗摸排调查表,分类形成调查汇总表上报市局(2020年9月25日前)。市局将组织技术单位进行技术审核,建立全市“双源”和防渗摸排清单。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组织开展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和重点污染源调查是有效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的一项基础性、前期性工作。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科室和配合科室的职责分工,加强联动协作,确保工作抓准、抓细、抓实。

      (二)充分运用成果。为减轻各地的工作量,省厅在二污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基础上整理形成调查的有关基础信息供各地参考使用(联系市局索取名单),各地要充分运用好,以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调查按时完成。

      (三)实行跟踪指导。各地要安排专人负责,收集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上反馈或解决,市局将对地方上报反馈的问题及时予以研究解决。

      

      联系人:陈连成 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科

      电 话:13506921331

      邮 箱:qzhbtrk@126.com

      

      附件:1.工业污染源重污染行业名录一览表

      2.矿山污染源重污染行业名录一览表

      3.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调查表

      4.工业污染源调查表

      5.矿山开采区及尾矿库调查表

      6.危险废物处置场调查表

      7.垃圾填埋场调查表

      8.农业污染源调查表

      9.高尔夫球场调查表

      10.防渗摸排调查表

      11.调查工作推进路线图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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