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4-3000-2020-00016
    • 备注/文号:泉环保监测〔2020〕3号
    •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2-28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2020年泉州市纳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投保范围企业名单的通知
    时间:2020-02-28 21:16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泉州开发区环保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各相关企业:

      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是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的意见》(闽政〔2016〕51号)精神,我局梳理更新了本年度纳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投保范围企业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做好今年度本辖区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要组织专人将本《通知》逐一传达至纳入投保范围的企业,做好宣贯工作;要加强与相关部门、保险公司的沟通合作,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激励约束措施,督促纳入投保范围的企业应保尽保、及时续保,鼓励其他企业积极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二、纳入投保范围内各企业应提高环保主体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及时足额投保,转移和分散环境污染责任风险,逐步形成主动投保的氛围。

      三、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参保企业名单,按月调度企业参保情况,对工作滞后的适时进行通报。

      

      附件:2020年泉州市纳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投保范围企业名单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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