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4-3000-2019-00061
- 备注/文号:泉环保〔2019〕96号
-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5-08
省生态环境厅、林业局: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遥感监测实地核查和问题查处工作的通知》(闽环保然﹝2019﹞1号)要求,我市立即将生态环境部《福建省2018年下半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动态遥感监测报告》(以下简称《遥感监测报告》)转发晋江市、德化县,组织开展实地核查和问题查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遥感监测情况
《遥感监测报告》指出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存在4处人类活动变化点,其中新增2处居民点,部分拆除2处工矿用地;深沪湾海底古森林遗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无变化。
二、实地核查情况
经实地核查,《遥感监测报告》指出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4处人类活动变化点均非违法违规活动,建议省上予以销号:①2处工矿用地(编号:35-G-030-GK-0001-A、35-G-030-GK-0001-B)是2014年建设厦沙高速戴云山竖井设施的临时建筑物,列入2017年原环保部自然保护区重点问题清单,已于2018年3月完成拆除并已销号,植被已逐渐恢复。②新增的2处居民点中有1处为民房屋后发生溜方(编号:35-G-030-JM-00077-A),为消除安全隐患而进行清理整治。另一处为原住民翻建民房(编号:35-G-030-JM-00077-B),该原住民持有德化县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建设用地批准书,系建房时居民对房屋周边进行环境整理,劈除屋后杂草造成地表裸露,对生态环境不造成影响。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市将继续按照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要求,加强日常巡查,强化对自然保护区进行全方位的监控,及时发现、制止、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自然保护区内的各项活动合法有序开展,确保自然保护区环境安全。
特此报告。
附件:1.福建戴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核查处理情况表
2.泉州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点位检查及问题整改情况一览表
3.泉州市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问题追责问责情况一览表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泉州市林业局
2019年5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