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4-0300-2026-00160
    • 备注/文号:泉环保〔2026〕7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8-03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6年度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6-08-05 09:13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批复,现将《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度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683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度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各项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大力弘扬和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引导和激励生态环境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扎实推进新时代机关效能建设,奋勇争先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泉州实践,根据《关于印发2026年度泉州市高质量发展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效综〔2026〕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估对象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二、考核内容

    2026年,市生态环境局绩效考评由指标(目标)考核、领导评价、公众评议、正向激励加分和察访核验扣分等部分组成,即:绩效综合得分=目标考核得分×65%+领导评价得分×5%+公众评议得分×30%+正向激励加分-察访核验扣分。

    (一)目标考核

    目标考核得分(总分100分)=职能目标得分(69分)+行政能力得分(19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成效得分(2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得分(4分)+平安建设成效得分(4分)+安全生产成效(2分,含消防安全)。

    1.职能工作目标包括重点工作目标和常规工作目标2方面内容,共设定一级指标16项、二级指标38项,其中:重点工作目标一级指标14项、二级指标34项;常规工作目标一级指标2项、二级指标4项。

    2.行政能力目标包括从严治党、依法履职、机关效能等3方面内容。

    (二)领导评价

    由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结合日常工作掌握情况,重点对本单位深入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完成重点工作任务、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三)公众评议

    采取专业机构评议、政务服务“好差评”等方式,由基层干部、效能监督员、党风政风监督员、特约监察员、绩效专家、营商环境监督员、服务对象等开展评议。局审批科要持续优化行政审批制度和业务流程,限时办结审批审核事项,提高办事效率;局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要立足工作职责,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同时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服务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加强与有关部门、人员的沟通联系,普及环保政策、解读环保举措,积极宣传环保工作成效,取得人民群众和有关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正向激励

    由市效能办牵头,对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市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卓有成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获得上级表彰表扬的,予以正向激励加分;承担省、市重点工作任务及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急难险重工作调度机制,完成质效好的,予以正向激励加分;对“项目巩固年”“抓开放招商促项目落地”“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抓城建提品质”等专项行动考评中获得优秀等次、省对市年度考核指标排名全省前3位的指标或同一指标比上年排名提升3位以上的牵头单位,以及争取上级资金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给予正向激励加分。其中承担省对市绩效考评指标(水质达标和改善成效、大气污染整治成效)排名全省前3位的,分别予以加0.8分、0.5分、0.3分,同一指标比上年度排名提升5位及以上加0.3分,提升3-4名的加0.1分。正向激励加分上限为5分。

    (五)察访核验

    由市效能办牵头,对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和国家机关,省委省政府督查检查考核通报的典型问题;对省、市深入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督查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对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落实、落实不到位,效能督查及其他相关领域发现的典型问题等,予以相应扣分,其中承担省对市绩效考评指标(水质达标和改善成效、大气污染整治成效)排名全省后3位的,分别扣0.2分、0.3分、0.5分,连续2年排名全省后3名的加倍扣分。察访核验扣分上限为5分。

    三、工作要求

    (一)压实绩效责任。各科室、直属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绩效考评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自觉把绩效管理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积极承接、扎实做好我局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指标任务落地见效。要充分发挥绩效考评“指挥棒”作用,建立以目标为导向、以实绩为核心的绩效评价体系和绩效管理机制,引导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担当作为、争先创优,以实干实绩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全面提质。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科室、单位要对照《2026年度泉州市生态环境局绩效目标考评表》(附件),结合自身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建立绩效工作台账和目标落实情况季度报告制度,加强对绩效考评目标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确保全面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绩效设定目标,并于12月10日前整理工作进展和佐证材料,报局办公室汇总。对未按序时进度完成、进展缓慢或在全省、全市排位滞后的工作指标,责任科室、单位要全面分析存在问题、薄弱环节及原因,及时推动整改。察访核验内容涉及科室、单位要加强与评分单位的沟通联系,确保不被通报扣分。

    (三)紧盯考核指标。承担省对市、市对县绩效评估指标工作的水科、大气科要安排专人负责,及时与省生态环境厅对接,准确把握指标解释、统计口径和考核要求。每季度要对交办指标运行情况进行分析,精准掌握指标进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针对性进行整改提升,并按照要求将指标推进情况报市效能办、市统计局汇总。要加强对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的业务指导,做到采集数据准确无误,统计口径上下一致。

    (四)严明工作纪律。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严格执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改进考评方法,完善管理机制,不断提升绩效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要坚持实事求是,严禁敷衍应对、弄虚作假,对在绩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科室、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2026年度泉州市生态环境局绩效目标考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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