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4-0300-2019-00057
    • 备注/文号:泉环保宣〔2019〕3号
    •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4-30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19年泉州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9-05-05 17:42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泉州开发区环保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做好2019年我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根据《2019年福建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泉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制定了《2019年泉州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9年泉州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

      

      2019年,全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以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环保领域改革创新、“平安泉州”建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好环境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不断提高环境宣教工作水平和实效,为推进我市生态环境事业发展和“平安泉州”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一、强化生态环境新闻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一)做好主流媒体环境新闻报道。以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积极与新华社、人民网、中国环境报、泉州晚报、泉州电视台等主流媒体联动,为各类媒体提供“源头活水”,积极配合各新闻媒体记者采访供稿、相关话题的组织回应及服务保障工作。围绕生态环境中心和重点任务设置议题,视情况适时通过举办媒体座谈会、通气会等形式,向新闻媒体提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情况,及时宣传报道我市生态环境重要领域、关键环节、重点措施、进展成效等,营造团结奋进的主流舆论态势。

      (二)配合开展“建设美丽中国”等主题宣传活动。各地要积极参与并配合做好省生态环境厅将组织开展的“建设美丽中国”等主题宣传活动的伴随式采访,立足我市实际,宣传我市生态环境治理取得的成效,讲好泉州生态环境保护故事,引导公众正确认识环保、参与环保,营造全市人民群众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生态环境舆情监测和分析研判力度。各地要加强对本地网上环境舆情的监测、收集、分析、研判,主动与当地网信办沟通,发现异常舆情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主动回应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把握话语权、主动权。各地要建立完善生态舆情监测应急预案,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2019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的通知》文件中“突发环境事件事发地政府等要在‘重特大或者敏感事件,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注重新媒体综合运用,提升新媒体宣传水平

      (一)加强新媒体宣传。各地要积极加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完善新媒体工作机制,主动适应新闻传播新形势需要,形成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的宣教格局。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的作用,建立市、县两级联动的新媒体格局,并与省厅政务新媒体平台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形成宣传声势。大力开展对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重点工作的宣传解读,引导广大公众更好地理解、支持、配合、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政务微博微信打造成为传播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知识、工作动态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工作的重要阵地。

      (二)丰富新媒体产品。各地要发挥新媒体优势,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宣传手段,策划制作倡导生态文明价值观念、反映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展现生态环境队伍形象的高质量新媒体产品,并进行传播和推广。用足用好政务信息资源,更多地采用生动简洁的形式,对生态环境信息进行转发、摘发、编发,把传统的优质内容生产能力转化为新媒体优势。各地至少制作1件新媒体宣传产品。

      (三)关注政务新媒体平台公众留言并做好回应。各地要认真做好公众在本级生态环境部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留言的审看发布、处理反馈工作,对涉及生态环境部门职责范围的重要敏感问题要及时报告,并协调相关业务部门对合理诉求及时予以解决。各地要及时关注公众在“生态环境部”微博、“福建环境”微博、“泉州生态环境”微博涉及本地生态环境部门职责范围的留言,及时与公众沟通、核实情况,并通过微博及时跟帖回复。

      三、加强面向社会的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境意识

      (一)做好“六·五”环境日宣传。各地要围绕主题、结合实际,精心策划形式新颖、参与广泛、传播力强的宣传活动,共同做好我市“六·五”环境日宣传。

      (二)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环保主题实践活动。面向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家庭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环保主题社会实践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部将对活动中涌现的优秀活动案例、优秀志愿者等进行表扬并广泛宣传推广,各地要注重主题实践活动的总结与报送。

      (三)引导公众践行绿色生活。各地要围绕《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积极探索横向联动,与相关部门、企业、社会组织及关心生态环境保护的各界人士共同进行宣传推广,着力引导公众履行自身环保责任,推动形成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的良好社会风尚。配合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绿色中国年度人物”评选工作,挖掘推荐我市合适人选,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

      四、推进公众参与,构建良好环保公共关系

      (一)积极推进环保设施公众开放工作。定期向公众开放泉州市晋江石垄水质自动监测站等环保设施及宝洲污水处理厂、南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等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充分发挥各类设施在环境教育中的专业优势,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公众关注的生态环境保护热点,根据参观人群特点定制宣传内容和形式,介绍环保政策法规、环境监测技术、危险废物处置、垃圾处理以及污水处理等防治知识,使公众切身感受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性与严谨性,加深公众的理解,激发公众的参与热情。

      (二)引导环保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各地要积极联合文明办、共青团等部门,加强与环保社会组织联系、沟通、合作,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工作,通过多种途径支持环保社团和环保志愿者有序参与环保公益活动,推进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生态环境保护。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做好相关环保社会组织和高校环保社团的推荐工作。

      五、开展平安建设、扫黑除恶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一)积极推进“平安泉州”建设宣传活动,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泉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平安泉州”建设的目标任务要求,开展平安建设系列宣传活动,宣传活动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做到科学安排、精心组织、突出重点、体现特色、抓好落实,注重将平安建设的宣传工作与推进年度重点工作相结合,丰富宣传内涵,创新方式方法,全面巩固提升我市平安建设群众安全感率、平安建设知晓率和执法满意率,为“平安泉州”建设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积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印发宣传海报、手册、微信、短信等形式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营造良好的“扫黑除恶”氛围;继续强化全系统干部职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学习培训,动员全员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内容,拓宽举报渠道,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发动群众积极参与。

      六、深化宣教资源整合,提升宣教队伍业务素质

      (一)强化部门协同配合。进一步加强与本地区各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与宣传、文明办、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联动,群策群力,共同构建生态环境宣传大格局。

      (二)强化宣传教育工作水平。各地要继续加强宣教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宣传工作,并不断适应环境宣教工作的新形势。市生态环境局今年将适时开展新闻写作技能、新媒体、舆情管理等技能培训,组织参加省厅举办的针对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宣教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指导,逐步提高全市生态环境宣教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对宣教工作好的做法、经验予以推广,树立宣教工作典型,鼓励积极创新手段,不断提高我市生态环境宣教工作水平和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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