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4-0200-2020-00097
- 备注/文号:泉环保固管〔2020〕7号
- 发布机构:市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7-03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泉州开发区环保局、泉州台商投资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现将《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问题冻(食)品应急处置技术指南>的通知》(闽环保固体〔2020〕1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问题冻(食)品应急处置技术指南》的通知(闽环保固体〔2020〕18号)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闽环保固体〔2020〕18号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问题冻(食)品应急处置技术指南》的通知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转发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强化防控措施坚决防止疫情反弹的紧急通知》(闽应对疫情领导小组〔2020〕14号)及《关于加强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闽应对疫情领导小组综〔2020〕113号)要求,在《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施运行管理规程》的基础上,我厅组织编制了《福建省问题冻(食)品应急处置技术指南》,现印发给你们,用于指导工作。
各地要“主动站位、准确卡位、迅速到位”,落实相关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需要,制定本地的应急处置计划,强化问题冻(食)品应急处置跟踪指导,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同时,加强与口岸、海关、市场监督及住建等部门的沟通协作,遇到重点难点问题,要及时提请地方政府研究协调解决,确保环境安全。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6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问题冻(食)品应急处置技术指南
为应急处置近期我省口岸、海关及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查处过程发现的进口产品、冷冻运输海产品、牛羊肉等问题冻品,以及省内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餐饮企业等检查发现的海鲜、猪牛羊肉等问题食品,结合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技术指南。
一、总则
(一)问题冻(食)品可以由各地市现有危险废物焚烧处置企业和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企业处置。危险废物焚烧处置企业名单、处置规模见表1。
(二)当危险废物焚烧处置无法满足处置需求或出现其他特殊情况时,可送至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企业处置。各地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企业名单、处置规模见表2。
(三)各处置企业可根据焚烧设备的型号及工艺,合理确定掺烧比例,原则上问题冻(食)品日焚烧处置量不超过各类处置企业处理能力的30%。
(四)医疗废物处置企业优先保障处置医疗废物,原则上不接收处置问题冻(食)品。
二、收集包装
(一)规范收集。问题冻(食)品由口岸、海关部门或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餐饮企业等责任单位实行专人管理。设置专用仓库或专区暂存,做好标识设置和台账登记。
(二)规范包装。专用包装袋应确保无破损、无渗漏,装入问题冻(食)品时应当使用双层包装袋,采用鹅颈结式封口分层封扎。当包装袋被问题冻(食)品污染时,应当再增加一层包装袋。然后将包装袋装入专用箱、桶(如塑料箱、泡沫箱或硬质纸箱等)内。
(三)规范标识。每个包装袋应当系有或粘贴中文标签,标签内容包括:问题冻(食)品产生单位、产生日期和类型,并标注“问题冻品”或“问题食品”。
(四)规范移交。相关责任单位应事先与处置单位拟定处置方案,明确暂存、转移、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排;安排专人负责与处置企业做好问题冻(食)品的移交工作,做到每个环节都有记录、可溯源。
三、转移运输
(一)专车专用。问题冻(食)品运输应采用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的专业车辆冷藏运输,实施“专人专车”全过程管理。
(二)车辆洗消。根据双方拟定的处置方案要求,运输车辆进入处置企业的指定区域后,先对车辆外部(包含轮胎)进行消毒,然后打开车门再次对问题冻品进行消毒后卸料。卸料完成后,再次对车辆内外及卸运工具进行消毒。含氯消毒液浓度在1000mg/L左右。
四、应急处置
(一)优先处置。问题冻(食)品应做到随到随处置。卸料采用相对固定的卸料区域和卸料门,原则上其余车辆不得同时卸料。进厂后立即将问题冻(食)品卸入料坑并尽快入炉焚烧,在料坑内的停留时间最多不得超过12小时。
(二)安全卸料。问题冻(食)品卸料应使用专用工具,尽可能采取机械作业,减少人工对其直接操作;若确需人工搬运,应避免问题冻(食)品直接接触身体。
(三)规范运行。加强烟气、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渗滤液处理设施应增加或完善消毒工序。
(四)场地消毒。运输车辆每次运输卸料完毕后,必须指定专人使用1000mg/L左右的含氯消毒液对车辆、卸料大厅、料坑、卸料设备等进行消毒。
五、个人防护
(一)处置企业应按相关规定做好现场操作人员培训和防护工作。
(二)操作人员必须配置防护服、防护靴、戴工作帽和防护口罩,近距离处置问题冻(食)品的人员应戴护目镜。
(三)操作人员在每次运送或处置操作完毕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
六、其他
(一)各口岸、海关部门或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生鲜超市、餐饮企业等责任单位应针对问题冻(食)品的产生量、产生时间、转移时间及处置去向、管理人员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做好台账管理。
(二)各应急处置单位应落实内部员工的安全保障措施;针对卸料点、焚烧炉投料口、废气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关键点位,强化消毒等管理措施。
表1
福建省9家危险废物综合处置企业
序号 |
地区 |
公司名称 |
地址 |
焚烧处置能力(吨/日) |
1 |
福州 |
福州市福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福州市福清市江阴工业集中区 |
48 |
2 |
福州 |
福建深投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福州市晋安区寿山乡红庙岭 |
50 |
3 |
厦门 |
厦门晖鸿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
厦门市翔安区东部固废处理中心 |
50 |
4 |
漳州 |
福建省储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漳州市九龙岭生活垃圾填埋场南侧 |
68 |
5 |
漳州 |
漳州市古雷环卫发展有限公司 |
漳州市漳浦县古雷工业区内 |
36 |
6 |
泉州 |
福建省兴业东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泉州市泉惠石化工业园区 |
60 |
7 |
泉州 |
福建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泉州市泉港区福建联合石化厂内 |
181 |
8 |
南平 |
南平人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南平市浦城县 |
60 |
9 |
南平 |
邵武绿益新环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
南平市邵武市金塘工业区 |
60 |
合计 |
613 (按30%配比为183) |
表2
福建省20家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企业
序号 |
地区 |
公司名称 |
地址 |
焚烧处置能力(吨/日) |
1 |
福州 |
福州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 |
福州市晋安区 |
3000 |
2 |
福州 |
创冠环保(福清)有限公司 |
福州市福清市 |
900 |
3 |
福州 |
福州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福州市连江县 |
500 |
4 |
厦门 |
厦门市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 |
厦门市湖里区 |
400 |
5 |
厦门 |
厦门市翔安垃圾焚烧发电厂 |
厦门市翔安区 |
600 |
6 |
厦门 |
厦门市海沧垃圾焚烧发电厂 |
厦门市海沧区 |
1850 |
7 |
漳州 |
漳州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漳州市漳浦县 |
925 |
8 |
漳州 |
漳州环境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漳州市龙海市 |
1050 |
9 |
漳州 |
常山华侨开发区固废处理有限公司 |
漳州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 |
1000 |
10 |
泉州 |
南安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泉州市南安市 |
1300 |
11 |
泉州 |
创冠环保(晋江)有限公司 |
泉州市晋江市 |
1800 |
12 |
泉州 |
创冠环保(安溪)有限公司 |
泉州市安溪县 |
600 |
13 |
泉州 |
石狮市鸿峰环保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泉州市石狮市 |
1400 |
14 |
泉州 |
创冠环保(惠安)有限公司 |
泉州市惠安县 |
1200 |
15 |
莆田 |
莆田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莆田市秀屿区 |
2850 |
16 |
南平 |
创冠环保(建阳)有限公司 |
南平市建阳区 |
600 |
17 |
三明 |
三明市金利亚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三明市三元区 |
600 |
18 |
龙岩 |
龙岩新东阳环保净化有限公司 |
龙岩市新罗区 |
600 |
19 |
宁德 |
宁德漳湾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 |
宁德市蕉城区 |
600 |
20 |
平潭 |
平潭垃圾焚烧发电厂 |
平潭综合实验区 |
900 |
合计 |
22675 (按30%配比为6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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