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1-11-16 15:53 阅读人数:

日前,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泉政文〔2021〕50 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内涵解释

“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质量底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旨在将行政区域划分为若干环境管控单元,在一张图上落实生态保护、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资源利用管控等要求,每个环境管控单元编制生态环境准入要求,构建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二、出台背景

编制实施“三线一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重要举措。201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明确提出要加快编制“三线一单”。我省“三线一单”编制工作采取自上而下方式开展,由省生态环境厅统一组织实施。2019年8月,省生态环境厅全面启动“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统一委托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国家“三线一单”技术支撑单位)负责全省及各地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省级“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于2020年12月经省政府发布

主要内容

我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是在省级发布成果的框架下,基于泉州区域特点和战略定位,分析研判我市未来面临的问题挑战,在省级确定的地市目标、允许排放量和分区管控的基础上编制形成的。

本《通知》主要包括总体要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成果实施应用、保障措施等4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明确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2035年,全市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

(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明确我市共划分258个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98个陆域77个、海域21个),是生态环境重要敏感区域,主要包括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近岸海域环境功能一类区、海洋保护区等以严格保护生态环境为导向,依法禁止或限制开发建设活动,优先开展生态功能受损区域生态保护修复重点管控单元141个陆域98个、海域43个),主要为经济重点发展区域,包括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各地工业集聚区、城镇规划区和城镇、工业、港口用海等经济生活重点发展区域等以守住环境质量底线、加快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推进产业结构、布局、规模和效率优化,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般管控单元19个陆域8个、海域11个),主要为预留发展区域,以预留今后发展空间和潜力为主,适度开展社会经济活动,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三线一单”成果实施应用。明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将“三线一单”确定的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重要前提和依据,加强规划衔接应用,严格生态环境准入,强化生态环境监管,并实施动态更新调整。

(四)保障措施。明确要加强组织协调,加强监督评估,加强宣传培训,确保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细化落实和应用实施。

同时,《通知》附有泉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图、泉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汇总表、泉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其中,“泉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包括全市、县区、具体管控单元等3个层级的环境管控清单,呈“1+11+N”金字塔形结构(“1”为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准入要求;“11”为11个行政区分区环境管控要求;“N”是指为258个环境管控单元具体的准入条件),可为我市区域内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提供重要依据,为其他环境管理工作提供空间支撑与服务。

 


相关链接: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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