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福建绿家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91350503MA31NLMJ1H |
吴耀国 |
闽泉环罚〔2024〕235 号 |
违反了《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款 |
2024年1月26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福建绿家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
依据《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条 |
罚款,限制从业 |
1.没收绿家公司违法所得壹仟陆佰陆拾柒元整(1667元)。 |
5.19万元 |
2024.5.16 |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王奕裕、朱维旋、张薇 |
无 |
无 |
闽泉环罚〔2024〕235 号 |
违反了《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款 |
2024年1月26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福建绿家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其工作人员王奕裕是直接负责主管人员,朱维旋、张薇等2人是直接责任人员。 |
依据《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条 |
禁止从业 |
自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发之日起三年内,禁止王奕裕、朱维旋、张薇等3人从事监测服务活动。 |
0 |
2024.5.16 |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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