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2023.11.16)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厦门昱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91350211303038866G |
林永华 |
闽泉环罚〔2023〕444号 |
违反了《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款 |
2023年8月1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厦门昱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
依据《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条 |
罚款,限制从业 |
1.对厦门昱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罚款伍万壹仟叁佰元整。 |
5.13万元 |
2023.11.16 |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崔鹏涛 |
无 |
无 |
闽泉环罚〔2023〕444号 |
违反了《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三款 |
2023年8月1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厦门昱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其工作人员崔鹏涛是直接责任人。 |
依据《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条 |
禁止从业 |
自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发之日起三年内,禁止崔鹏涛从事监测服务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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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6 |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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