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2022.3.1)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南安市净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91350583MA31EJUY0C |
闽泉环罚〔2022〕61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
2021年12月16,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现场检查发现:厂区东南侧有一处石粉原料堆场,经测算,面积为3000多平方米。堆场内堆有石粉原料,石粉原料露天堆放,未密闭,未设置围挡,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对当事人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
罚款 |
罚款壹万肆仟伍佰元整 |
1.45 |
2022.3.1 |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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