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11月重点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
时间:2022-12-22 16:07 来源: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人数:

序号

诉求
渠道

诉求内容

承办
单位

企业名称

调查处理情况

备注

1

省厅交办群众来信

请求恢复南安市华炎石材工艺有限公司等12家石材企业排污权。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

——

(一)12家石材企业情况

经核实,反映的12家石材企业分别为:福建南安汉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南安市华炎石材工艺有限公司、南安市志成石材工艺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安市锋田建材有限公司、南安市官桥尚湖石料加工店、泉州市石尚建材工艺有限公司、南安市益迈石材工艺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安市官桥鸿锦建材厂、南安市黑山石材工艺品有限公司、南安市营顺石材工艺品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安市塘盛石材有限公司、南安市福顺石材有限公司,均位于石材集中加工区外。其中,福建南安汉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南安市柳城街道,南安市华炎石材工艺有限公司等11家石材企业位于南安市官桥镇。

(二)调查情况

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安市进一步加强建筑饰面石材行业综合整治十条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17〕215号)精神,文件明确要求“实施石材集中区外建筑饰面石材执行差别电价或关闭取缔”。为做好石材行业整治工作,落实石材集中区外建筑饰面石材转型/关闭事项,12家企业所在的柳城街道办事处、官桥镇人民政府分别向南安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南安市人民政府于2022年8月18日批复要求,同意对上述12家石材企业进行关闭,同时引导就地转型或搬迁入园。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批复要求,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8月29日在全国排污许可证核发系统上依法对上述12家石材企业排污许可证进行注销。

(三)处理意见

诉求人关于恢复南安市华炎石材工艺有限公司等12家石材企业排污权的请求事项不予支持。

 

2

省厅交办群众来信

位于晋江市磁灶镇下官路的福鑫陶瓷厂24小时不停生产,噪声、粉尘污染环境,污水横流,影响周边村民正常生活,请求核实处理。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

晋江达鑫建材有限公司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被投诉对象实为晋江达鑫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晋江市磁灶镇下官路村,主要从事建筑陶瓷生产,已办理环评审批(晋环保函〔2016〕48号)、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证(编号:91350582156477008M)等环保相关手续。主要生产工艺:原料→球磨→干燥→粉料→坯砖→瓷砖;主要生产设备:1条辊道窑生产线(使用天然气做燃料)、1座干燥塔(2500型);主要污染防治设施:1座“水喷淋+布袋”除尘设施和1座脱硫塔。

(二)现场调查情况

该件系重复投诉件。2022年8月29日,晋江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主要废气产生工序喷雾干燥塔配套设有“一级旋风除尘”、“二级布袋除尘+脱硫”、“水膜除尘”等污染防治设施,同时脱硫塔烟气配套在线监测系统,执法人员现场调阅近期生产废气排放情况,均达标排放;现场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

晋江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人员对该项目开展昼间、夜间厂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规定的排放标准。

2022年9月9日、9月26日、10月10日、10月15日,省总队、市支队、晋江大队先后开展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均未在生产,现场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该公司球磨车间利用隔音板进行隔音降噪、物料堆场为室内堆场。为进一步减少堆场物料装卸及输送时粉尘影响问题,省总队执法人员建议该公司加大物料堆场封闭措施,同时强化现场喷淋。目前,企业已完善密闭及加强雾化喷淋设施。

(三)其他有关情况说明

据项目负责人介绍,该项目于2021年7月停产,并对生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2022年4月底完工,5月初投入生产。后因原料来源不足等原因,7月28日至8月16日全厂停产,8月17日开始恢复生产,9月2日再次停产至今。

执法人员对周边环境进行勘察。项目北侧为九十九溪(宽约60余米),再间隔一条马路分布着沿街店面和陶瓷企业等;项目东、西两侧均为该村另一家陶瓷企业的生产车间和堆料场;项目南侧有五、六栋房屋和仓库,其中,紧邻该项目生产车间的一栋房屋为项目负责人所有,现已用作工人宿舍,其余房屋仅有本村少数吴姓村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无相关信访人员租住情况(投诉人所在南安市官桥镇黄山村距该项目约15公里)。执法人员对磁灶镇下官路村村干部及周边村民进行走访,走访对象均表示,近期并无本村村民向村委会反映该项目环境污染问题。

(四)处理意见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晋江生态环境局要求该项目恢复生产后应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下一步,晋江生态环境局将加强巡查监管,若发现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将立即依法予以查处。

 

3

省厅交办群众来信

泉州市诚固建材有限公司和泉州市诚泰建材有限公司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噪声、粉尘扰民,影响周边村民正常生活,请求核实处理。

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

福建泉州市诚固建材有限公司、泉州市泉港诚泰建材有限公司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1.被投诉对象福建泉州市诚固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固公司”)位于泉港区前黄镇前烧村,主要从事混凝土、水泥、土、石、砂及建筑材料等生产、销售。其年加工混凝土30万立方米建设项目于2012年8月17日通过原泉港区环保局环评审批,2019年12月办理项目竣工自主环保验收;其二期建设项目于2020年2月通过泉港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2020年4月办理项目竣工自主环保验收;于2022年3月19日办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有效期至2027年03月18日。

2.被投诉对象泉州市泉港诚泰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泰公司”)位于泉港区涂岭镇驿坂村惠四建公司旁,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

(二)现场调查情况

1.诚固公司

企业东侧为华福密胺公司用地,西侧紧邻良辉液力公司用地,北侧为驿峰路,东南侧100米左右有一住户和庙宇,企业东南角为其原料仓库,堆放有石子、中砂等,在厂区道路安装有喷淋设施。

2022年9月14日、17日、21日夜间,泉港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时,企业混凝土生产线未在生产,现场有洒水喷雾痕迹,未发现明显扬尘影响。10月23日、10月31日白天,泉港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噪声主要为车辆运转和水泥罐车卸车时电机的声音;现场场地较为湿润,通过雾化喷淋和水炮喷淋进行降尘抑尘。

2.诚泰公司

经查,诚泰公司建设项目为原国道改造配套工程。9月27日,泉港生态环境局向当事人问询,并调阅厂区监控发现,当事人9月份以来夜间未进行混凝土生产作业。泉港生态环境局责令当事人生产设施去功能化,在完善环保相关手续前不得恢复生产。10月13日,泉港生态环境局回访检查发现,企业混凝土生产线下料斗、混凝土生产线电箱用电均已拆除,已不具备生产条件,当事人承诺不再恢复生产。10月19日,泉港生态环境局再次回访检查,未见生产迹象。

(三)处理意见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泉港生态环境局要求诚固公司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增加场地清扫频次和坚持洒水抑尘,避免粉尘影响。下一步,泉港生态环境局将组织对诚固公司厂界噪声和粉尘进行监测,并将根据监测结果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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