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9月重点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
时间:2022-10-21 11:21 来源: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人数:

序号

诉求
渠道

诉求内容

承办单位

企业名称

调查处理情况

备注

1

省厅交办群众来信

南安市石井镇下房村往耕地里倾倒石粉泥浆,污染环境,请求核实处理。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

下房村村委会

被投诉项目位于南安市石井镇下房村村委会后面的空地内,占地100余亩。据下房村村委会介绍,该地块为下房村集体农用地(村委曾规划该地块作为村庄宅基地),2011年下半年,为集中收集处置下房村100余家石材厂石粉,需要一块地作为临时中转场所用于将湿石粉过滤变为干石粉,经村两委会议研究决定,选址上述地块中的中溪北东角作为中转场所。执法人员现场调阅村两委会议纪要,下房村分别于2011年7月11日、2011年7月12日以及2011年7月19日三次召开会议商议此事。2012年起,该临时中转场所已停用,场内大部分石粉已清运走。

2022年6月15日,南安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地块现状为荒废农用地、杂草丛生,沿路一侧砌砖墙进行围挡,进出口设置有铁门并上锁,原石粉临时中转场所地上部分石粉已清运走,因地势低洼,地下石粉已固化未清运走,投诉人现场指认的区域面积约一两百平方米。南安市环委办印发《关于加快整改落实石井镇下房村原石粉临时中转场所存在环境问题的通知》,要求石井镇人民政府推进整改整改落实,限期清运原临时中转场所地下已固化石粉。

2022年6月21日8时15分,南安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电话向投诉人反馈处理意见,投诉人对处理意见表示不满意。

2022年8月29日,我局会同南安生态环境局再次进行现场检查。投诉人反映的区域已被泥土覆盖,间接长有杂草。据村委会反映,村委会于2022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对原临时中转场所地下已固化石粉进行清理,共清运走1000余吨地下已固化石粉,并利用清理村里水沟的底泥进行覆盖。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我局要求南安生态环境局:一是督促属地镇、村对清理后的现状进行评估,确保清除到位;二是会同石井镇人民政府继续加强对该地块的巡查监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2

省厅交办群众来信

位于晋江市内坑镇土垵村的张某某,在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情况下,从事制鞋废塑垃圾的加工生产,破碎过程产生的粉尘漫天飞扬、噪声影响周边村民,请求核实处理。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

张某某塑料破碎加工点

被投诉对象实为张某某塑料破碎加工点,位于晋江市内坑镇土垵村梅园路63号后面,主要从事废塑料破碎加工,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主要生产工艺:废塑料—破碎;主要生产设备:破碎机2套。

2022年8月10日,晋江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时,该加工点未在生产,现场未配套相应的污染防治设施。厂房与内坑镇土垵村梅园路63号民房相邻,生产作业时产生的粉尘及噪声可能对该民房住户造成影响。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晋江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加工点在办理环保手续、配套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2022年8月16日,晋江生态环境局进行回访检查,该加工点未在生产,现场未发现近期有生产迹象。下一步,晋江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加强回访检查,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查处。

 

3

省厅交办群众来信

泉州市南安市锦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南安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内),将几万吨污泥非法倾倒在南安市柳城街道陈田水库旁边山体和国道358线尾岭头路段附近山体,破坏周边生态环境。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

南安市锦侨环保建材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安市华盛陶瓷建材厂、福建省南安市华盛建材有限公司

一、关于陈田水库旁边山体生态破坏问题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群众反映的“南安市锦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实为南安市锦侨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侨公司”),位于南安市柳城街道杏莲工业区,南安市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即南安市垃圾焚烧发电厂,以下简称“圣元电力公司”)三期工程东侧,与圣元电力公司共用出入口。该公司主要从事炉渣综合处理,建设项目于2019年12月办理环保审批手续,设计年处理炉渣29万吨,处理工艺为:炉渣→分离未燃尽垃圾,垃圾回炉焚烧→磁选、摇床分离铁等废金属→砂水分离出粗砂、细砂,其中未燃尽垃圾约占5%、废金属约占5%、中粗砂约占82%,细砂约占8%。该公司于2021年6月底建设完成并投产,2021年8月完成企业自主竣工环保验收。

2022年3月4日,我局联合南安生态环境局对群众反映的位于柳城街道上都村8组的陈田水库周边环境进行现场勘察。经调阅锦侨公司生产台账、细砂过磅单、监控录像等资料,询问锦桥公司现场负责人和承包锦侨公司环保砂外运业务的车队负责人吴某某,结合现场勘察情况,初步判断锦侨公司涉嫌将炉渣分离出的细砂运往陈田水库旁山体倾倒。 我局要求南安生态环境局:一是责令锦侨公司立即停止违法倾倒固体废物行为,并依法立案处理;二是督促责任主体单位制定陈田水库旁受污染山体生态修复方案,及时开展生态修复;三是督促柳城街道、山都村加强巡查,防止新的固体废物倾倒行为发生。

2022年8月19日,我局联合南安生态环境局对陈田水库周边环境再次进行现场勘察时,发现现场树立有南安市柳城街道办事处及祥堂村委会的“严禁倾倒垃圾”警示牌,现场原倾倒处部分已长出绿草。

(二)处理整改情况

1.南安生态环境局已对锦侨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对锦侨公司原承包环保砂外运业务的吴某某车队负责人吴某某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第第一款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2.南安市柳城街道办事处已委托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南安陈田水库沿岸非法倾倒固体废弃物危险特性鉴别报告》,并于2022年7月6日、8月8日召开专家咨询意见会。

下一步,我局将跟踪落实相关责任单位规范开展生态修复工作。

二、关于国道358线尾岭头路段附近山体生态破坏问题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了解,该问题涉及福建省南安市华盛陶瓷建材厂(以下简称“华盛陶瓷厂”)和福建省南安市华盛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建材公司”)。华盛陶瓷厂主要从事建筑用外墙砖生产,已办理相关环保手续,该厂于2015年停产。华盛建材公司主要从事卫浴等生产,已办理相关环保手续,2006年投产。两家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名为林某某。

2022年5月7日下午,我局会同南安生态环境局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进行现场勘察。经调查,群众反映的地点位于华盛陶瓷厂厂区内,现场正在进行平整作业,平整作业配套建设碎石生产线两条。厂房北侧有一个水洼,水洼西南侧有大量渣土堆积,堆积点即群众所反映的炉渣倾倒点。据华盛陶瓷厂工地现场负责人郑某某介绍,因华盛陶瓷厂欲将厂区改作物流园,在平整土地时挖掘石方后雨水淤积形成水洼;渣土来自于华盛陶瓷厂和华盛建材公司多年来生产产生的废弃瓷砖、废弃卫浴产品等固体废物,该厂因平整土地需要,将前述固体废物作为填方料倾倒到该处。

经执法人员现场勘察,发现该处渣土中混杂有大量的瓷砖碎片、马桶碎片、废轮胎、废塑料袋等物品,与华盛陶瓷厂工地现场负责人郑某某描述相符。为进一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执法人员调来挖掘机对群众反映的倾倒点进行挖掘,未发现有炉渣倾倒的迹象。

执法人员随后来到锦侨公司进一步核实情况。锦侨公司的处理炉渣后的产品分为废金属、粗砂、中砂、细砂、泥饼,价值较高的废金属、粗砂、中砂外售,细砂、泥饼委托车队运往南安宏筑环保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作为制砖原料处置。调阅该公司的过磅单和该公司与南安宏筑环保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对账单显示,该公司2022年3月、4月的细砂、泥饼均运往南安宏筑环保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执法人员未发现锦侨公司擅自将炉渣或细砂、泥饼倾倒在华盛陶瓷厂工地的证据。

2022年8月19日现场检查时,现场正在进行平整作业,未发现有炉渣倾倒行为。

(二)处理整改情况

南安生态环境局已对华盛陶瓷厂涉嫌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我局要求南安生态环境局督促华盛陶瓷厂加快涉事地块的环境影响评估进度,并根据评估结果进一步采取相应的措施。

 

4

省厅交办群众来信

位于鲤城区江南高新园区仙塘开发区江新机械厂内有一处洗砂场,粉尘到处飞扬,污染环境,影响周边村民正常生活,请求核实处理。

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

鲤城区启顺机制砂加工场

被投诉对象实为鲤城区启顺机制砂加工场,位于鲤城区常泰街道仙塘社区泰康路1号2幢厂房1楼,主要从事机制砂生产,于2021年9月24日通过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2022年6月完成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已办理排污许可证。

2022年9月8日,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时,该加工场正在生产。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加工场未在四周设置雾化喷淋设施,成品堆场未采取防尘网覆盖。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加工场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2022年9月13日,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回访检查时,该加工场正在生产。检查发现,该加工场四周已设置雾化喷淋设施,并开启进行喷淋;成品堆场覆盖有防尘网;装卸粉尘通过洒水抑尘降低粉尘的扩散;破碎工序周边设置雾化喷淋设施,车辆运输粉尘通过苫布遮盖车斗及地面洒水,以降低粉尘产生。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要求该项目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下一步,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将加强巡查监管,若发现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将立即依法予以查处。

 

5

省厅交办群众来信

位于晋江市磁灶镇下官路的福鑫陶瓷厂24小时不停生产,噪声、粉尘污染环境,影响周边村民正常生活,请求核实处理。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

晋江达鑫建材有限公司

被投诉对象实为晋江达鑫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晋江市磁灶镇下官路村,主要从事建筑陶瓷生产,已办理环评审批(晋环保函〔2016〕48号)、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排污许可证(编号:91350582156477008M)等环保相关手续。主要生产工艺:原料→球磨→干燥→粉料→坯砖→瓷砖;主要生产设备:1条辊道窑生产线(使用天然气做燃料)、1座干燥塔(2500型);主要污染防治设施:1座“水喷淋+布袋”除尘设施和1座脱硫塔。

该件系重复投诉件。2022年8月29日,晋江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主要废气产生工序喷雾干燥塔配套设有“一级旋风除尘”、“二级布袋除尘+脱硫”、“水膜除尘”等污染防治设施,同时脱硫塔烟气配套在线监测系统,执法人员现场调阅近期生产废气排放情况,均达标排放。

晋江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人员根据该项目实际情况,开展昼间、夜间厂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规定的排放标准。

据项目负责人介绍,该项目于2021年7月停产,并对生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2022年4月底完工,5月初投入生产。后因原料来源不足等原因,7月28日至8月16日全厂停产,8月17日开始恢复生产至今。

执法人员对周边环境进行勘察。项目北侧为九十九溪(宽约60余米),再间隔一条马路分布着沿街店面和陶瓷企业等;项目东、西两侧均为该村另一家陶瓷企业的生产车间和堆料场;项目南侧有五、六栋房屋和仓库,其中,紧邻该项目生产车间的一栋房屋为项目负责人所有,现已用作工人宿舍,其余房屋仅有本村少数吴姓村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无相关信访人员租住情况(投诉人所在南安市官桥镇黄山村距该项目约15公里)。执法人员对磁灶镇下官路村村干部及周边村民进行走访,走访对象均表示,近期并无本村村民向村委会反映该项目环境污染问题。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晋江生态环境局要求该项目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下一步,晋江生态环境局将加强巡查监管,若发现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将立即依法予以查处。

 

6

省厅交办群众来信

反映涉及生态环境部门职责的诉求为惠安县崇武镇大岞村张某某曾某某夫妇将其经营的餐厅污水、垃圾排入海里,污染环境,请求核实处理。

泉州市惠安生态环境局

惠安五号餐厅

群众反映的餐厅实为惠安五号餐厅,位于惠安县崇武镇大岞村金山仔150-1号(惠女风情园内),主要从事餐饮服务,距离海域约15米。

2022年9月5日,惠安生态环境局会同崇武镇政府现场检查时,该餐厅正在营业。经查,该餐厅废水主要为厨房清洗废水和卫生间冲洗废水,厨房清洗废水和卫生间冲洗废水分别经隔油设施、三化池处理后排入废水收集桶,再用抽水泵抽至大岞村排水沟。检查发现,废水收集桶上方设有溢流口,现场无废水排出,但存在抽水泵故障或者开启不及时,造成废水溢流排入海域的环境风险;该餐厅的餐厨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现场未发现餐厨垃圾直接排入海域现象。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惠安生态环境局责令该餐厅:一是立即封堵废水收集桶溢流口,并加强抽水泵的运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杜绝因抽水泵故障造成废水溢流情况出现;二是积极与镇、村进行沟通协调,尽早将餐厅废水接入大岞村污水收集管网。

目前,该餐厅已落实整改意见:一是于9月5日完成溢流口封堵;二是于9月9日将餐厅废水接入大岞村污水收集管网。下一步,惠安生态环境局将加强巡查监管,若发现该餐厅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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