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二次征集实验室试剂耗材项目采购控制价公告
时间:2026-09-01 20:34 来源:洛江生态环境局 阅读人数:

我局拟开展监测站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于2026年8月21日发布《泉州市洛江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实验室试剂耗材项目采购控制价公告》,截止2026年8月31日,未收到任何一家供应商报价材料。为确定合理的预算控制价,现进行第二次公开征集采购控制价,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

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产品价格和数量:详见附件2。附件2中实验室试剂耗材的数量为预估数量,不是实际采购数量,仅为确定实验室试剂耗材的供应商、供应产品范围和产品单价(含税、包装、运输等费用)。采购人有权就附件中的任何一项品目、规格和数量进行调整,对采购业务量不做保底承诺。

(二)质量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保证是全新、原装的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厂方的标准,供货时必须附产品原产地证书、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如使用说明书、合格证等)。采购货物应按照我局监测站的要求来供应,货物完好无损,物品配件齐全。

(三)质保要求:质保期限如果没有明确要求的应不低于原厂家的承诺。

三、服务期为两年,自签订合同起两年。

四、报价有关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信息,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对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报价材料

1.报价单原件(包括附件1和附件2)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复印件(需持有第二类及第三类)

以上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提供虚假材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提供材料的投递人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料不予接受。

(三)项目联系人、报价材料提供方式及报价期限

1.项目联系人及电话:谢工、0595-22633290;

2.报价资料(加盖公章)可通过现场送达或快递邮寄的方式提交,地址为:泉州市洛江区堤后路桥南花苑7-8号楼4楼泉州市洛江生态环境局A18办公室。同时将附件1报价单和附件2试剂耗材分项报价清单的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zljjcz@163.com。

3.报价期限:公告发布日起至2026年9月9日。

五、此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采购控制价的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中标供应商。

  

泉州市洛江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1日

 

附件1:报价单

附件2:试剂耗材分项报价清单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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