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第三方机构:
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2026年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现商请具备技术能力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报价。
一、询价项目
2026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项目。
二、第三方服务机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数据审核的相关工作经验和业绩。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1.初步预估2026年全市需纳入化学物质调查统计的企业总数约300家。
2.按照任务清单,指导辖区内企业对2023-2025年度化学物质生产、加工使用的品种、数量、用途等信息开展排查统计、佐证材料收集与系统填报。
3.完成纳入填报全国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信息管理系统企业录入信息系统审核并开展现场审核工作。
4.受委托的第三方单位应按照委托要求,及时组织开展数据审核工作并反馈审核结果;对上级部门退回的调查对象指导企业及时修改后重新上报,并完整保留修改记录和相关说明材料。
5.第三方单位在组织审核过程中,应做好核查台账记录,于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形成石狮市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总结、技术总结及市级数据审核工作情况总结。
四、报价材料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注: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询价要求);
2.三年内没有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3.报价单(报价费用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投入的所有相关费用、人员费用等)。
五、报价材料递交
报价材料应于2026年3月13日前递交(或邮寄)至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收。报价人对报价项目有疑问的,可以在递交(或邮寄)报价材料前向采购人提出询问。
六、特殊说明
(一)此次征集的控制价仅作为2026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项目采购最高控制价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后期项目招标将在征集活动结束后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组织招标活动,中标服务供应商不限于此次参加投递材料单位。
(二)无论征集材料是否被我局采用,投递人应保证所递交的技术参数及配置要求,不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递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三)我局有权针对参数不了解、不清楚的地方对投递人进行咨询,投递人应保证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回复问题。
联系人:邱女士,联系电话:13959789696。
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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