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月12日—2026年1月16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月20日-2026年1月2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0595-22132238
通讯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市政府旁)
邮 编:3620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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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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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泉州市泉港区洁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加工处理废塑料30000吨、生产再生塑料颗粒5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泉环评〔2026〕书2号 |
2026年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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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泉州110千伏田双线#10~#13等线路迁改工程(福滨街培新机械段)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泉环评〔2026〕表3号 |
2026年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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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北峰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泉环评〔2026〕表4号 |
2026年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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