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泉州市安溪环境监测站设备计量检定校准服务项目采购询价公告
时间:2024-04-19 16:04 来源:安溪生态环境局 阅读人数:

为保障泉州市安溪环境监测站在用仪器设备量值溯源,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相关要求,所使用仪器设备的量值能够溯源到国家基准。我局拟开展对2024年到期仪器进行检定和校准相关事项,本年度需要检定/校准仪器共计99项(共132台/套)。按计划检定/校准服务分三批开展,其中第一批于2024年5月中旬前完成,第二批于2024年7月中旬前完成,第三批于2024年9月底前完成。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诚邀符合资质的计量检定校准机构参与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 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2024年泉州市安溪环境监测站设备计量检定校准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AXHJJC2024001。

1.3预算金额:6.3万元,超过此预算为无效报价。

1.4项目内容:计量检定/校准服务涵盖的检测仪器、采样仪器、移液器、温湿度计等设备,具体名称、规格型号、检定校准因子等产品信息详见附件2《分项详单》。

1.5质量要求:服务商需保证提供的检定或者校准证书应是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检定或者校准规程。

1.6售后服务:运输、装卸以及此过程产生的安全问题均由成交服务商负责。

2. 报价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有实验室,且具备计量校准检测能力。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报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仪器的检定/校准资质且计量认证可检项目(99项)数量不得少于附件2项目的75%,经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同意后,成交服务商可将其个别不具备资质的项目分包给其他有资质的单位,但成交服务商必须对分包的项目负相关责任,成交服务商具备资质的项目不得分包。结算时,分包项目的费用标准与中标标准一致。

3. 需提交的材料

报价人报价文件应一式两份,采用密封的形式,提交以下材料,其中复印件应加盖公章,提交材料包括:

3.1项目服务采购报价函(附件1)及分项详单(附件2)(加盖公章、骑缝章);

3.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3有效期内的资质认定证书能力复印件(加盖公章、骑缝章),资质认定书上需标记出本次检定/校准项目;

3.4服务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无受到主管部门通报、无司法和行政复议败诉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4. 报名方式

4.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检测机构,请于2024年4月26日9:30时(北京时间)之前,将相关材料邮寄(以收到的时间为准)或送至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城厢镇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1401室进行报名;

4.2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或视为无效。

5. 中标方式

5.1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如报价相同采取抽签办法确定中标单位,报价少于3家,不得开标;

5.2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局将组织采购评标小组现场打开各招标单位材料对参与竞标单位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评定和报价审查,组织评标,最低价者中标;

5.3采购最终结果将由采购人通知参与竞标供应商;

5.4合同之外不可预见的事宜,经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成交供应商协商一致后,以备忘录的形式作为合同附件,具有与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6.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城厢镇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1401室(邮编:362400);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95-68797191。

 

附件1:报价函

附件2:分项详单

 

 

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19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