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关于石狮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307室改造项目邀请报价公告
时间:2024-04-09 16:11 来源:石狮生态环境局 阅读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对石狮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307室改造。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服务内容

根据工作需求,对石狮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307室进行改造改造成独立的3间

(二)服务要求

1.中标单位负责石狮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307室改造工作,由我局组织验收。凡未达到改造质量要求,作违约处理,中标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2.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报价单的品牌材料进行施工,改造工程材料须来源渠道合法,检验合格,不得以次充好。

3.中标单位应确保改造工程施工后1年内无瓷砖空鼓脱落破裂现象,粉刷的天花板墙壁无明显掉灰现象等。如出现,中标单位应负责免费修复。

(三)相关事项

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装修施工单位报价时包括保修、税收等交付前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2.该工程报价为一口价报价,中标后不再调整,以中标价为最终合同价。

3.改造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4.改造地点:石狮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

5.付款方式:全部工程施工结束后,经我局组织验收小组验收后,我局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支付工程款给中标单位。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装修施工单位。

2.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守法和保密承诺书(见附件1)。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三、报名方式

1.现场勘查:有意向的装修施工单位于2024年4月15日前(工作日期间)通过电话向我局报名登记,并4月16日9:00前向我局提交意向书(见附件2),4月16日上午9:00我局统一组织装修施工单位到石狮市环境监测监控中心现场勘查。

2.请报名并参加现场勘查的供应商于4月19日16:00前,将报价材料送至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305会议室。

3.装修施工单位应提供的报价材料:(1)报价函(见附件3);(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5)工程改造方案以及改造分项报价详单(体现品牌、材料材质、数量等信息);(6)承诺书。以上文件须密封加盖公章。

4.逾期报名或报价材料不全不予受理。

四、评定方式

1.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将对参与报名的单位进行评定,选择符合要求、价格最低的装修施工单位作为本工程服务单位。

2.评估及确定成交供应商:在具备资格、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只有1家或2家的情况下,项目流标;有3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最低价中标,最低报价相同的单位当场进行二次报价。

五、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4月19日16:00。

地点:石狮市回兴路792号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305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小蔡,电话:0595-83083868。

 

附件:1.承诺书    

2.意向书

3.报价函

 

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

202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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