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业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的通知》和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有效控制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污染,保护空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请您主动配合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编码登记和排气抽测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登记对象
全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的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包含在我市使用的其它地区无环保号牌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已登记和在外市登记的不列入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开槽机、桩工机械、叉车、起重机、装卸搬运机械、场内运转车辆等。
二、登记时限
本市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申报登记,新购置或转入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在购置或转入之日起30日内完成申报登记。
三、所需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或机械(场内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扫描件;
2、机械正面照片,机械斜45。照片(左右各1张),机械背面照片,机械铭牌照片,发动机铭牌照片,机械环保信息标签,场内车辆环保信息随车清单;
3、机械合格证、购机发票等其他证明材料。
四、登记和联系方式
请各业主准备好相关资料,前往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申报登记。机械数量超过10台或需要集中采集登记信息的单位可提前预约上门服务。各县(市、区)编码登记工作联系人:
鲤城生态环境局,王燕清,0595-22355762;
丰泽生态环境局,钟晋阳,0595-22565229;
洛江生态环境局,张美玲,0595-22636370;
泉港生态环境局,连少炜,0595-87998159;
石狮生态环境局,杨勇植,0595-83085799;
晋江生态环境局,王灿煌,0595-85684584;
南安生态环境局,李亚蓉,0595-86372809;
惠安生态环境局,庄 艺,0595-87397256;
安溪生态环境局,黄吉星,0595-68797201;
永春生态环境局,颜朝坤,0595-23873065;
德化生态环境局,郑智端,0595-23567068;
泉州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张萌萌,0595-22353053;
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林自立,0595-27399958。
五、具体做法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市范围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编码登记和排气抽测(2022年12月31日前登记和抽测免费),并会同市场监管、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林业、水利、城管、港口等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违规使用机械的单位或个人依法给予处罚,对违规机械依法进行处理。
六、不得使用情形
全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内,非道路移动机械业主必须严格落实“三个不得使用”:未编码登记、未悬挂号牌的机械不得使用;不符合低排放规定的机械不得使用;尾气排放超标、有明显可见烟的机械不得使用。
为了便于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正常使用,请您接到一封信后,及时了解相关政策法规,主动编码登记和配合排气抽测。同时,诚挚希冀您积极向其他业主宣传告知!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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