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业主的一封信
时间:2022-11-28 14:46 来源: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人数:

尊敬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业主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的通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有效控制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污染,保护空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请您主动配合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编码登记和排气抽测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和登记对象 

全市行政区域内使用的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包在我市使用的其它地区无环保号牌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已登记和在外市登记的不列入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开槽机、桩工机械、叉车、起重机、装卸搬运机械、场内运转车辆等。

二、登记时限

本市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应于20221231日前完成申报登记,新购置或转入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在购置或转入之日起30日内完成申报登记。

三、所需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或机械(场内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扫描件;

2、机械正面照片,机械斜45照片(左右各1张),机械背面照片,机械铭牌照片,发动机铭牌照片,机械环保信息标签,场内车辆环保信息随车清单; 

3、机械合格证、购机发票等其他证明材料。

四、登记和联系方式 

请各业主准备好相关资料,前往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申报登记。机械数量超过10台或集中采集登记信息的单位可提前预约上门服务。各县(市、区)编码登记工作联系人:

鲤城生态环境局,王燕清,0595-22355762

丰泽生态环境局,钟晋阳,0595-22565229

洛江生态环境局,张美玲,0595-22636370

泉港生态环境局,连少炜,0595-87998159

石狮生态环境局,杨勇植,0595-83085799

晋江生态环境局,王灿煌,0595-85684584

南安生态环境局,李亚蓉,0595-86372809

惠安生态环境局,庄  艺,0595-87397256

安溪生态环境局,黄吉星,0595-68797201

永春生态环境局,颜朝坤,0595-23873065

德化生态环境局,郑智端,0595-23567068

泉州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张萌萌,0595-22353053

泉州台商投资区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林自立,0595-27399958

五、具体做法

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全市范围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编码登记和气抽测(20221231日前登记和抽测免费),会同市场监管、公安、房和城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林业、水利、城管、港口等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对违规使用机械单位或个人依法给予处罚,对违规机械依法进行处理。

六、不得使用情形

全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业主必须严格落实三个不得使用未编码登记未悬挂号牌的机械不得使用;不符合低排放规定的机械不得使用;尾气排放超标、有明显可见烟的机械不得使用。

便于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正常使用,请您接到一封信后,及时了解相关政策法规,主动编码登记和配合排气抽测同时,诚挚希冀您积极向其他业主宣传告知!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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