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丰泽生态环境局关于局环保大楼屋面修缮改造工程的询价公告
时间:2022-06-22 16:58 来源:丰泽生态环境局 阅读人数:

因环保大楼屋面渗漏水,泉州市丰泽生态环境局需对局环保大楼进行屋面修缮改造,工程名称:泉州市丰泽生态环境局大楼屋面修缮改造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拟对本项目采用询价方式并以最低价法确认施工单位。诚邀有意愿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参与投标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内容概况

(一)项目施工工程量一览表

丰泽生态环境局环保大楼屋面修缮改造工程量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1

屋面原砖敲掉及地面清理干净(需拆除原楼面砖层)

m2

153

2

女儿墙墙壁原水泥粉刷层敲掉

m2

43

3

女儿墙墙壁水泥砂浆粉刷(厚度3CM右右)

m2

43

4

楼地面20CM水泥砂浆找平层

m2

153

5

楼地面铺设卷材及反口500MM

m2

179

6

屋面铺设4号铁丝网水泥砂浆找平层(厚度5CM)

m2

153

7

女儿墙墙壁刷灰浆拉光

m2

43

8

屋面铺设300*300红砖等零星修缮等杂项

m2

153

9

外墙条砖漏水修补

2

10

伸缩缝镀锌铁皮厚1.0

m2

16.3

11

材料二次搬运和现场清理

1

(二)服务要求

1.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丰泽生态环境局环保大楼屋面修缮改造工程,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小组及第三方监理公司进行工程方面的验收。凡未达到改造质量要求,作违约处理,中标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2.项目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报价单制定的品牌材料进行施工,修缮改造工程材料须来源渠道合法,检验合格,不得以次充好。

3.项目施工单位应确保修缮工程施工后3年内屋面无漏水渗水现象,粉刷的天花板墙壁无明显掉灰现象,如出现上述情况,中标公司应负责免费修复;若中标公司未及时修复的,建设单位有权委托其他施工单位修复,所产生费用将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三)相关事项

1.本次询价采取工程量综合单价询价方式进行,询价单位需对项目工程量综合单价进行报价,所报的综合单价需包含工程施工时所需的人工费、规费及税金等相关费用,中标后不再进行调整。投标报价时需充分考虑以上相关费用;若无,施工中造成一切损失费用均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2.中标价确定:以中标总包价为准,不再调整。

3.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4.改造地点:丰泽生态环境局环保大楼。

5.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付款,工程开工后施工至屋面防水工程建设单位支付合同总价的50%工程款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并经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后,按总包价进行结算后,建设单位支付经批准的结算金额总价47%的工程款剩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3年)后30日内按约定无息退还

付款方式: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同时,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开具同等金额的正式发票。

二、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一)企业资质及现场施工人员要求: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方式

(一)现场勘查:有意向的施工单位6月26日前向我局报名登记,6月27日上午10时,我局统一组织报名的施工单位到局环保大楼现场勘查。

(二)请报名并参加现场勘查的施工单位2022年6月28日15∶00-16∶00,将报价材料送至泉州市丰泽生态环境局六楼会议室(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342号泉州市丰泽生态环境局)。

(三)投标单位应提供的报价材料及装订顺序:

1.报价函(详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6.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改造分项报价详单(需体现品牌、材料材质、数量等信息)。

以上文件须密封加盖公章。

(四)逾期报名或报价材料不全不予受理。

四、评定方式

(一)泉州市丰泽生态环境局将对参与报名的单位相关资质、能力、服务进行评定,选择符合要求价格最低的投标公司作为本工程服务单位。

1.资格审查:对所有投标公司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确定性报价: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所有投标公司进行报价登记。

3.确定中标单位: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公司,按投标人投标总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最终确认最低价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若报价相同,采取随机摇号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4.最终经评审确定后的投标单位将按规定进行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二)本项目设置最高控制价:本工程招标最高控制价为81000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五、签订合同时限及条款

(一)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7个日历天内应立即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二)合同条款内容按双方协商后签订条款为准。

六、开标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2年6月28日16∶00。

(二)地点:泉州市丰泽生态环境局六楼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泉州市丰泽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342号。

 系 人:黄 工,电话:0595-22565295。

 

泉州市丰泽生态环境局

2022年6月22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