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编制《泉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声环境监测点位优化调整方案》的询价公告
时间:2022-06-15 09:11 来源: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人数: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精神,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提升声环境质量通知》(闽环保大气〔2021〕9号)要求,进一步提升泉州市噪声污染治理水平,改善和提高城市声环境质量,我局拟编制《泉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声环境监测点位优化调整方案》项目公开向社会进行询价采购,项目控制不超过人民币260000元(大写:贰拾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单位: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二)项目名称:编制《泉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及声环境监测点位优化调整方案》

(三)项目内容和要求:依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 - 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 - 2014)《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等国家城市环境噪声技术和监测规范,结合泉州市最新城市总体规划,按最优原则,对原泉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进行修编,并对原声环境监测点位进行优化调整,重新布设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点位、道路交通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点位、功能区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点位,编制泉州市(含泉港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及相关图集,确保“到2025年,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以上”的目标任务

、报价文件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环保类高级工程师”人员数量≥5人,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及报价截止时间前不含报价截止时间当月)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具有“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数量≥10人,需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上对本供应商“环评工程师数量”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4、具有编制“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的相关工作业绩,并提供合同证明材料。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询价。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法人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环保类高级工程师”人员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数量证明材料。

4、“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相关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5、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劳务、材料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

以上文件每页须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评选方法

我局根据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报价进行比选,以最低价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同。

、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报价文件可用邮递方式或直接递交方式送达。直接递交截止2022年621日下午17:00,邮递递交截止2022年621日上午09:00(以交寄时间为准),地址为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泉州市丰泽区府东路637号交通科研楼D641)。逾期送达者,不予受理。

联系人:先生,电话:0595-28281020

               

                                

泉州市生态环境

2022年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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