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第一批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公告
根据生态环境执法局《关于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相关工作的通知》(环执法发〔2020〕1号)及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环保总队〔2020〕4号)要求,对本局网站刊登的《泉州市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中“泉州市柏诗服装织造有限公司、泉州市路易斯针织服饰有限公司、泉州维多利箱包制品有限公司、泉州鑫祥科技有限公司、泉州海皇服装有限公司、泉州乐鑫箱包有限公司”6家企业因土地用途与泉州市江南新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不符合,无法办理环保手续的原因,作出调整,将6家企业调出我市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特此公告!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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