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共创美好环境,共享品质泉州”新闻发布会召开
时间:2022-06-03 08:10 来源: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人数:

 

6月2日上午,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召开“共创美好环境,共享品质泉州”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2021年度泉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0-2022年泉州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及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司法典型案例。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李瑞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建华,市中级法院审委会委员、生态环境审判庭负责人郑碧宗,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陈允彪、蔡天从出席新闻发布会。市人大代表黄洪河、市政协委员陈荣灿应邀参加新闻发布会。部分企业代表参加。

 

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蔡天从通报了2021年度泉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为“十四五”开局打下良好基础。

2021年,泉州市生态环境状况总体优良,空气、水等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较好水平。一是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水平。2021年,泉州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7.8%,全市优良天数比例为98.7%。全市降水pH均值范围在5.93~7.02之间,全市均属非酸雨区。二是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主要流域Ⅰ~Ⅲ类水质均为100%;山美水库总体水质为Ⅱ类,惠女水库总体水质为Ⅲ类。近岸海域海水水质总体优良,一、二类海水水质站位比例91.7%。三是噪声和辐射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泉州市区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间监测点次达标率为100%、夜间监测点次达标率为90.0%,昼间区域环境噪声为55.9分贝,道路交通噪声为69.1分贝。四是固体废物安全妥善处置。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697.19万吨,综合利用率94.75%。危险废物产生量31.8万吨,处置利用率98.42%;医疗废物产生量0.75万吨,安全处置率100%。

 

市中级法院审委会委员、生态环境审判庭负责人郑碧宗介绍2020-2022年泉州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发挥审判职能,构建最严密生态司法保护体系。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为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提供司法保障。2020年6月至2022年5月,共审结一审各类生态环境诉讼案件528件,办结行政非诉案件1492件。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审结刑事案件232件,判处罪犯339人。落实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审结相关民事案件280件。二是贯彻新司法理念,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审判工作实效。贯彻生态修复为主的恢复性司法理念,推广“从业禁止”制度的适用,创新社区矫正方式,探索“碳汇补偿+劳役代偿”,健全“补植复绿”机制,用好 “增殖放流”方式,引入专家评审制度。坚持重心前移、靠前服务,充分挖掘利用生态司法大数据资源,建立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预警预防机制,数助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实现生态司法保护从“事后惩治”向“事前预警”转变。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努力构建多方参与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新格局。构建司法与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及时互通执法、审判信息,共同落实环境污染治理与保护法律责任。推动构建多元共治保障体系,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排查控管。以庭审直播、巡回审判、旁听庭审等形式推进司法公开。建立多个集法治教育、法规宣传、生态修复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环境司法教育基地。

郑碧宗通报了十件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包括污染环境等刑事案件8件,噪声污染侵权民事案件1件,行政赔偿案件1件,其中公益诉讼案件6件。这十个案件呈现出类型多样、审判程序复合性强的特点。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坚持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强化对被破坏生态环境的多元修复,加强对当事人和公众的法治教育,体现了惩治与预防、保护与修复、依法办案与以案释法并重的现代环境司法理念。

 

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陈允彪通报了十件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选取的典型案例包括4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件按日连续处罚案件、5件一般行政处罚案件,涉及大气污染、水污染,未如实申报危险废物以及环保自主验收弄虚作假等方面。值得一提的是,通报的10个案例中有7个案例充分借力科技创新,利用自动监控、用电监控、视频监控、走航车、无人机、暗管探测仪等非现场执法手段,切实提高执法效能,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企业形成巨大震慑力。

 

受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国坤委托,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建华强调,2021年度泉州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和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显示,2021年泉州市生态环境状况总体优良,空气、水等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较好水平,我市生态环境系统与两级法院保持良好的互动关系,实现生态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下一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一方面要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牢牢把握精准、科学、依法“三个治污”工作方针,实施蓝天、碧水、碧海、净土工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另一方面要合力共为,全面深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与司法衔接,强化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严打态势。并以此次新闻发布会为契机,积极推进环境违法企业信息多部门共享,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共同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共建美丽绿色家园,以实际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李瑞阳强调,生态环境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活之需。全市两级法院一要强化能动司法,在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上有新作为。聚力低碳绿色转型发展,助力“蓝天、碧水、碧海、净土”四大工程实施和“两江一带”生态保护,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建设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泉州保驾护航。二要强化公正司法,在维护生态环境民生福祉上有新成效。始终贯彻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更好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深化公众参与机制,最大限度保障公众对生态环境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三要强化品质司法,在引领生态环保文明理念上有新举措。不断提升案件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充分发挥生态司法规范、教育、引领作用,协同推进生态法治基地建设。四要强化创新司法,在培育生态环境司法品牌上有新突破。生成更多切合泉州实际、具有泉州特色、彰显泉州优势的生态司法创新项目,培树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司法创新品牌,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本次发布会是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泉州市生态环境局首次联合举办的新闻发布会,旨在履行生态环境执法司法职责,落实执法司法信息公开,加强执法司法协调联动和法治宣传教育,接受舆论和公众监督,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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