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1年上半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分析会
时间:2021-08-10 19:42 阅读人数:

8月6日,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1年上半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分析会,分析研判上半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存在问题,研究提出下阶段持续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及建议。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钱瑞峰,党组成员、副局长郭建华,二级调研员黄前程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福建省泉州环境监测中心站通报并分析了2021年1—6月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1—6月,泉州市空气质量以优良为主,市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98.3%;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水平,11个县(市、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范围为95.4%~100%;39个国、省控主要河流监测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为89.7%;12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39个小流域考核断面(实际监测38个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4.7%(36个)。

南安、永春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就今年1—6月辖区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分析汇报并对下一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市局相关业务科室围绕全市生态环境质量面临形势、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措施建议等进行发言。

在听取市局相关业务科室和有关县(市)局分析汇报后,钱瑞峰、郭建华、黄前程等领导分别就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强化突出问题整改、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等方面工作进行了部署。

一要巩固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各地要加强重点区域污染治理力度,特别是泉港、惠安要强化石化园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监管;晋江、南安要加强建陶业物料堆场扬尘污染整治。要提升污染天气应对水平,建立健全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会商调度机制。要着力解决扬尘污染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对建筑工地、拆迁工地的监管和道路扬尘的整治。

二要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要扎实编制水体限期达标方案,切实做到“措施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要继续抓好断面水质管控,时刻关注国、省控断面水质情况,确保每期水质稳定达标。要力促小流域水质提升,加大投入、强化落实。

三要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各有关单位要加快推进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紧盯时间节点,倒排工作进度,确保11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要按时推进固定污染源、地下水、重点污染源等年度环境监测任务,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客观、公正。

市局机关相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和福建省泉州环境监测中心站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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