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6月重点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
时间:2022-07-19 08:40 来源: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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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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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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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企业名称

调查处理情况

备注

1

省厅交办群众来信

南安市翔云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存在虚假工程、虚假运行、骗取国家投资千万财物等问题。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翔云镇10座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4月28日,我局组织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土壤科和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开展现场调查。6月6日,我局会同南安市农污办再次开展调查核实。调查发现,翔云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中存在污水收集管网不完善、长期未运行、进水量严重不足、日常管护不到位等问题,均未达到项目设计实施效果。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基本属实。

一、调查核实情况

1.部分污水处理设施未运行。翔山村污水处理设施于2014年6月建成,沙溪村、圳林村、云山村、椒岭村、黄田村、梅庄村等6个村污水处理设施于2015年10月建成,但均存在污水收集管网配套不足,无进出水,至今未投入运行,周边已杂草丛生。

2.部分污水处理设施进水量不足。头梅村、福庭村2个村污水处理设施于2017年12月建成2019年6月交由第三方运维单位(浙江浙大水业)运维。现场检查发现,进水量明显低于设计处理水量。

3.部分污水处理设施管道破损。金安村污水处理设施于2018年12月建成,2019年6月正式交由第三方运维单位(浙江浙大水业)运维。现场检查发现,进出水管道有破损,存在泄漏现象。

二、处理意见

我局作出如下处理意见:一是以市环委办名义将举报信转交中共南安市委、南安市人民政府,要求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妥善处理,对存在的问题抓紧整改。二是要求南安市立即组织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组织对翔云镇各乡村污水处理站开展分类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逐个站点提出具体的处置方案。将其中需要补充建设配套收集管网的村庄农村生活治理设施纳入南安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二期工程建设工作计划,提高污水处理站治污功能。同时,督促第三方运维单位做好污水处理站管理运维。三是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排查,对辖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进行分类评估,对非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站,逐一提出处置方案。

 

2

省厅交办群众来信

位于南安市美林街道福溪村壶仔底的一水泥混凝土搅拌站强占土地、毁坏山林非法建设水泥搅拌站,每天晚上大量生产混凝土,生产污水排入金鸡河,污染环境,请求核实处理。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

福建龙源混凝土发展有限公司

被举报对象实为福建龙源混凝土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源公司”),位于南安市美林街道与柳城街道交界处龙峰山,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3MA3548MA2G,法定代表人:黄某某,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主要生产工艺:水、水泥、沙、石子→混合搅拌→成品;主要生产设备:商品混凝土生产线1条。

该件系重复举报件。2021年10月19日,我局联合南安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时,龙源公司未在生产,搅拌站下方杂草丛生,未发现近期有生产迹象。执法人员勘察发现,紧邻龙源公司存在另一混凝土搅拌站,即南安市龙峰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峰公司”)。经查,龙峰公司于2020年7月建成投产,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法定代表人:柏某某,龙峰公司于2021年注销工商营业执照。现场检查时,龙峰公司未在生产,但有生产迹象。南安生态环境局当即对龙峰公司生产用电予以查封。

为防止企业擅自恢复生产,南安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12月23日留下标志物。

2022年4月15日,南安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时,龙源公司未在生产,砂石传送带已部分拆除,现场无工作人员,无车辆,搅拌站下方杂草丛生,未发现龙源公司和龙峰公司近期有生产迹象。检查发现,龙源公司厂地上堆放有废弃小型货车后车厢。据龙源公司地块所有人介绍,此处将作为晋江市安海福兴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的旧汽车回收中转停车场使用。2022年4月15日,南安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时,标志物未有变化。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南安生态环境局作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执法人员电话联系龙源公司、龙峰公司,要求其在取得相关环保手续前,不得擅自继续建设,不得擅自投入生产;

(二)已于2021年9月15日函告南安市供电公司,商请对龙源公司停止供电;

(三)已于2021年9月24日将龙源公司违法建设信息抄告南安市自然资源局;

下一步,南安生态环境局将加强巡查监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予以依法查处。

 

3

省厅交办群众来信

南安市石井镇菊江村村民李某某占用村集体农田地,开办洗沙场,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污水、污泥乱排,污染环境。

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

南安市石井镇溪东溪综合整治配套搅拌站

被举报对象实为南安市石井镇溪东溪综合整治配套搅拌站,位于石井镇菊江村成功大道与在建芦青中路交汇处旁,主要为溪东溪综合整治提供所需水泥混凝土,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主要生产工艺:砂石、水泥、水→搅拌→成品;主要生产设备:水泥罐1个,搅拌设施1台,喂料斗1个。

2022年5月26日,南安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时,该搅拌站未在生产。该搅拌站为简易临时搅拌站,据现场管理人员介绍,该搅拌站已半年未生产。执法人员对周边环境进行勘察,该搅拌站南侧临芦青中路工程临时办公点、西侧为在建芦青中路、北侧为土路、东侧临他人园地,现场未发现污水、污泥乱排迹象。

2022年6月16日,我局会同南安生态环境局回访检查时,该搅拌站未在生产。执法人员对周边环境进行勘察,未发现近期有生产迹象。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我局要求南安生态环境局:一是责令该搅拌站限期拆除生产设备,不得擅自恢复生产;二是加强对该搅拌站的日常巡查监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群众反映的“李某某占用村集体农田地”事项,不属于生态环境部门职责,建议举报人向自然资源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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