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1月重点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
时间:2022-02-23 14:32 来源: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人数:

序号

诉求
渠道

诉求内容

承办
单位

企业名称

调查处理情况

备注

1

省厅交办群众来信

永春县岵山镇南石村生活垃圾填埋场露天堆放垃圾,废气、污水直排外环境,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产生活,请求核实处理。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永春生态环境局

永春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被投诉对象实为永春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位于永春县岵山镇南石村,主要从事生活垃圾填埋。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6年5月12日通过审批(泉环监函〔2006〕32号),于2011年5月19日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泉环验〔2011〕40号),该场渗滤液提标改造工程于2018年12月21日办理建设项目竣工自主环保验收。该场主要污染防治设施为:1.填埋区采取除臭雾炮机每隔5分钟自动喷淋一次,坝体上的自动喷淋设施每隔2分钟喷淋一次,移动式除臭雾炮车每日对场区及入场道路进行喷淋除臭。2.产生的渗滤液经两级A/O型MBR+纳滤+反渗透处理,地下导排水经高效沉淀池处理,渗滤液及导排水处理后的尾水一并用泵通过专用管道抽至永春县城南泵站,再由泵站泵送至永春县污水处理厂;该场建设一套日处理150吨渗滤液的应急处理设施;在线监测系统已和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渗滤液处理项目由第三方(维尔利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运维。3.对渗滤液调节池和填埋过程产生的甲烷废气用管道进行收集,并通过一套(沼气)综合治理装置进行燃烧。

2021年11月17日,我局联合永春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时,该场正在作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

1.关于该场“露天堆放垃圾”问题

经现场核实,该场按规范对垃圾进行压实后,用HDPE膜进行覆盖,作业面除臭雾炮车进行间歇喷淋。现场未发现投诉人反映的露天堆放垃圾问题。

2.关于该场“废气、污水直排外环境”问题

经现场核实,该场的渗滤液经处理后由泵抽至污水处理厂处理,现场未发现投诉人反映的污水直排外环境问题。执法人员现场调阅该场的在线监控数据(2021年11月17日10:31am):COD为57.955mg/L,NH3-N为0.1547mg/L,SS为3.368mg/L,pH为7.14,均达标。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废气直排问题,该场于2021年11月10日委托福建新自然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其无组织外排废气开展自行监测:颗粒物为0.180mg/m3,氨最大值0.120mg/m3,硫化氢最大值0.006mg/m3,臭气浓度最大值16,均达标。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永春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填埋场:一是严格按照垃圾填埋场填埋规范开展填埋作业;二是在平整作业时加强人工喷淋除臭力度,根据气候条件增加喷淋除臭频次,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定期开展环境监测;三是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

省厅交办群众来信

晋江市安海镇下洪村磊峰木锯厂,噪声、粉尘污染环境,影响周边村民正常生活,请求核实处理。

晋江生态环境局

晋江市安海镇博源木材加工厂

被投诉对象实为晋江市安海镇博源木材加工厂,位于晋江市安海镇下洪村前山路4-3号,主要从事木材加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该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无须办理环评手续。主要生产工艺:木头→切块;主要生产设备:锯木机3台。

2021年12月22日、12月31日,晋江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时,该加工厂正在生产,切割设备利用隔离设施进行降尘,现场未见明显粉尘影响,切割过程产生一定噪声。经现场勘察,该加工厂北面一侧为空地,仅在南面隔一条马路一侧存在几栋住宅楼。执法人员走访周边群众,均表示未发现粉尘、噪声等影响生活情况。经调查,投诉人所在的南安市官桥镇成竹村距离该加工厂约15公里左右。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晋江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公司完善相关污染防治设施,持续做好防尘降噪工作,切实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后续,晋江生态环境局将加强对该加工厂的巡查监管。

 

3

省厅交办群众来信

晋江市龙湖镇内坑村东区120号一租赁化工厂酸臭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请求核实处理。

晋江生态环境局

晋江市龙湖科宝助剂有限公司

被投诉对象实为晋江市龙湖科宝助剂有限公司,位于晋江市龙湖镇内坑村东区120号,主要从事纺织染整助剂生产。该项目于2005年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晋环保〔2005〕041号),2018年办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2020年办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50582777507601W),有效期至2023年8月13日。

主要生产工艺:原料(丙烯酸、丙烯酸酯、乳化剂)—加水—加热—保温—氨水中和—调节粘度—灌装—成品。环评批复主要生产设备:搅拌反应罐2台(1用1备),燃油锅炉1台(0.5t/h)。环保设施建设情况:配套“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

2021年11月26日,晋江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该公司委托福建省劲安节能监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项目固定污染源废气、无组织废气及厂界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生产设备超环评情况:搅拌机超环评2台、搅拌反应罐超环评3台。

2021年12月17日,晋江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在生产,据现场负责人介绍,因订单较少,近期大部分时间该公司未在生产。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晋江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一是限期拆除超环评生产设备,整改期间超环评生产设备不得投入生产;二是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022年1月17日,晋江生态环境局回访检查时,该公司未在生产。超环评的搅拌机已拆除,超环评的搅拌反应罐因临近春节没有施工队承接,暂未拆除。

 

4

省厅交办群众来信

泉州开发区未及时公开环境行政处罚信息。

泉州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

——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泉委编〔2021〕2号),自2021年机构改革后,泉州开发区无环境执法机构,无环境执法职权。泉州开发区辖区环境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事权由泉州市生态环境局统一行使,行政处罚信息由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开。

 

5

省厅交办群众来信

位于南安市美林街道供电所旁的非法洗砂场废水、粉尘污染周边环境,请求核实处理。

南安生态环境局

泉州统悦环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经查,被投诉对象实为泉州统悦环保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南安市美林街道美林变电站旁边,主要从事机制砂生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3MA32G4H51R。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19年8月20日通过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审批(泉南环评〔2019〕表223号)),2020年9月办理项目竣工自主环保验收,已办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50583MA32G4H51R001Q),有效期至2023年7月16日。主要生产工艺:土石沙→分筛→破碎→洗砂→成品;主要生产设备:鄂式破碎机1台、振动筛1台、轮式洗砂机4台。

2021年12月22日,南安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该公司配套2台压滤机、1个沉淀罐用于生产废水处理,生产废水经沉淀压滤后循环使用,现场未发现废水外排。场区周边配套有喷淋除尘设施,现场检查时,设施正在运行。经现场踏勘,距该公司最近的檀溪约160米、距晋江金鸡段约13.7公里,现场未发现该公司废水排入檀溪或晋江金鸡段。

2022年1月6日,南安生态环境局再次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南安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公司加强污染防治设施日常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

 

6

省厅交办群众来信

位于南安市官桥镇成竹村上曾自然村骨灰堂旁的一破碎厂,噪声、粉尘污染环境,影响周边村民正常生活,请求核实处理。

南安生态环境局

苏某某陶瓷原料破碎场

经查,被投诉对象实为苏某某陶瓷原料破碎场,位于南安市官桥镇成竹村上曾,主要从事陶瓷原料的生产销售,经营者:苏某某,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主要生产工艺:原料→破碎→筛分→料仓→成品;主要生产设备:大破机1台、二破机1台、对辊机1台、振动筛1台、成品料仓1座(4格)。

2022年1月10日,南安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时,该破碎场未在生产。该破碎场未配套喷淋等除尘设施,车间为半封闭,生产过程产生的噪声、粉尘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南安生态环境局作出如下处理意见:一是查封该破碎场的生产电源;二是责令该破碎场在完善环保手续、配套防治设施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下一步,南安生态环境局将联合官桥镇政府加强对该破碎场的日常巡查监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