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3月重点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
时间:2021-04-19 15:22 阅读人数:

序号

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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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内容

承办
单位

企业名称

调查处理情况

备注

1

市文明办交办群众来信

德化县部分企业工厂污水随意排到河里水沟,造成诗墩浐溪变成牛奶溪,污染环境,请求查处。

德化生态环境局

德化金胜毅陶瓷有限公司等企业

陶瓷行业是德化县的主导产业,企业数量众多,陶瓷行业污染专项整治是德化县生态环境工作重点。2019年,德化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日用陶瓷行业专项整治,对238家日用陶瓷企业进行整治,其中规范提升230家,关闭取缔8家;同时,组织开展陶瓷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立案处罚陶瓷企业19家,处以罚款179.2万,办理查封案件8起,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起。

针对举报人反映的内容,2021年3月4日、3月5日,我局联合德化生态环境局组织执法人员进行实地调查。执法人员在举报件中图片所示位置(举报人反映的诗墩浐溪实为缨溪)勘察发现,缨溪水质总体清澈(见附图),现场未发现白色废水。经询德化县河长办缨溪河道巡查人员,缨溪水质大部分时间比较清澈,因缨溪周边陶瓷企业数量较多,小部分企业管理不够到位,偶尔会有白色废水从雨水管道排到缨溪,污染下游水质。执法人员在诗墩工业区雨水排放口发现确有白色污水混入缨溪。

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对缨溪周边的德化金胜毅陶瓷有限公司等15家陶瓷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大部分企业配套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但检查也发现少数企业存在原料堆场“三防措施”不到位导致雨天被冲刷流入溪流、未配套污水防治设施、污水超标排放等问题。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我局要求德化生态环境局:一是对检查发现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依规立案查处;二是发挥河长办巡查机制,及时发现违法排污,及时查处;三是组织开展日用陶瓷行业专项整治“回头看”,督促陶瓷企业配套并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确保生产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2

省厅交办群众来信

永春县锦斗镇政府在锦斗镇阔格山水源地填埋垃圾,污染地下水及河水。

永春生态环境局

永春县锦斗简易垃圾填埋场

被投诉对象实为永春县锦斗简易垃圾填埋场,填埋场封场工程于2019年11月竣工,该填埋场封场工程于2020年4月通过永春县乡镇简易垃圾填埋场整治工程市级验收。

2021年2月2日,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联合永春县城市管理局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填埋场已封场,该填埋场采用就地封场治理方式,建有渗滤液导排系统、调节池、终场截洪沟、导气石笼、垂直防渗墙、封场覆盖及绿化等,渗滤液采用槽车抽运至永春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现场未发现填埋场渗滤液外排现象。另外,锦斗镇阔格山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填埋场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渗滤液按规范用槽车抽运至永春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进行处理。后续,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将加强对该填埋场的日常巡查监管,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

 

3

省厅交办群众来信

晋江市永和镇巴厝柯西、邵厝村、西坑村、马坪村、周坑村、茂亭村,东石镇萧下村,存在多家石子加工厂,生产粉尘和噪声扰民,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要求核实处理。

晋江生态环境局

永和镇多家石子加工点

该件系重复投诉件。2021年1月21日,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联合永和镇政府、东石镇政府、晋江市自然资源部门及电力部门对群众反映的永和镇巴厝柯西、邵厝村、西坑村、马坪村、周坑村、茂亭村及东石镇萧下村进行排查。经排查,东石镇萧下村未发现石子加工厂;在永和镇巴厝柯西等村发现6家石子加工点,这些石子加工点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生产时产生的粉尘、噪声影响周边环境。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一是责令上述排查发现的6家加工点在完善环保手续前,不得擅自恢复生产;二是对上述6家加工点的生产设备、电源进行封存;三是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和属地管理原则报送晋江市“打击办”,由永和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打击取缔。

2021年2月22日,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进行回访检查,6家加工点均未在生产。后续,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开展回访检查,并积极配合永和镇政府的打击取缔行动。

 

4

省厅交办群众来信

晋江市磁灶镇纵二路一石子加工场,开采花岗岩破坏生态,生产粉尘和噪音污染环境,影响周边企业和居民正常生产生活,请求核实处理。

晋江生态环境局

福建省汤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被举报对象实为福建省汤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位于晋江市西园街道现代物流园一期地块三,主要从事机制砂、石子骨料加工,项目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泉晋环评[2020]表66号),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主要生产设备:石子生产线1套,项目配套水喷淋降尘装置。

该件系重复举报件。2021年1月21日,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未在生产。

1.关于举报人反映的“开采花岗岩破坏生态”问题

经查,该公司石子骨料生产场地为晋江市现代物流园区一期地块三土石方平整工程B标段,系该公司的中标标段,标段中有座小山包需要平整,该项目将平整后产生的石头再次通过生产线转化为石子骨料,现场未发现非法开采和别处运来大量石块问题。

2.关于举报人反映的噪声和粉尘污染问题

该公司采取搭建钢结构厂房、防尘减噪等措施,同时建设多套水喷淋装置,进一步减少扬尘。2021年2月20日,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进行回访检查,该项目处于停产状态。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尽快组织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后续,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将继续进行跟踪检查。

 

5

省厅交办群众来信

安溪县尚卿乡黄某某屠宰场霸占村建土地,屠宰牛羊、野猪、山羊、山姜等,污染环境,影响周边村民正常生活,请求核实处理。

安溪生态环境局

黄某某屠宰场

投诉人反映的屠宰场位于安溪县尚卿乡科洋村,经营者黄某某,占地约80平方米,经营场地为临时搭建的钢彩板房,主要从事牛羊屠宰,属农村小型屠宰点,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或备案手续。

2021年3月12日,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屠宰场未在屠宰,场地内有烧水炉灶一个,设有一个待宰圈,待宰圈里有一只羊,场地北侧靠近水沟建有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经调查,该屠宰点不定期进行羊屠宰,每次基本上为1头,每月屠宰15头左右,产生的少量屠宰清洗废水经收集进入收集池,定期外运作为有机肥使用。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污水收集池污水外排迹象。执法人员走访周边群众,周边群众未反映该屠宰场对周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下一步,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将加强对该屠宰场的回访检查。投诉人反映的黄瑞士屠宰场霸占村建土地事项,不属于生态环境部门职责,已引导投诉人依法向自然资源等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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