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2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2月1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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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市政府旁)
邮 编:3620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泉州惠东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泉环评〔2024〕表44号 |
2024年11月18日 |
2 |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晋江市天守服装织造有限公司年产280万件服装自动印花、100万件绣花智能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泉环评〔2024〕书31号 |
2024年11月18日 |
3 |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晋江健鑫织造有限公司年染整纺织品21000吨数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泉环评〔2024〕书32号 |
2024年11月21日 |
4 |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泉州海天纺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海天生态功能性面料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泉环评〔2024〕书33号 |
2024年1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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