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新华北路延伸段)
时间:2026-02-06 10:52 来源:丰泽生态环境局 阅读人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新华北路延伸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开时间:2026292026年213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新华北路延伸段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北峰街道

三、建设单位:福建泉州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京林淼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新华北路延伸段项目位于泉州市丰泽区北峰片区,为南北走向的城市主干路。道路南起于北清东路交叉口,往北跨北渠、与漳泉肖铁路、梁安大街平交后经泉州信息学院乌克兰美术学院后,建隧道穿过翠屏山,终点与在建新华路北拓及纬三路工程一期衔接,总里程长度约1.93公里,扣除北渠段0.1255公里后,本项目长度为1.8045公里;涉北高干渠及两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段125.5米(K0+373.453-K0+498.939段)建设内容,待北高干渠退出一级饮用水源地后单独立项实施。道路红线宽度50m,横断面布置采用主辅路形式,主路设计速度为60km/h,辅路设计速度40km/h。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隧道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管道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生态环境

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合理安排各工段施工顺序、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做好施工进度计划表、缩短工期,减少水土流失和施工期的环境污染;做好挖填土方的合理调配工作,避免在降雨期间挖填土方,以防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施工完毕后,必须对临时占地采取土地整治、生态恢复和复垦工程措施;表层熟土剥离,临时堆存,并采取临时拦挡和覆盖措施,防止雨淋造成养分流失,以便用于后期的绿化和土地复垦;落实水保相关治理措施,植被恢复计划。

(二)噪声

施工路段应避开居民区夜间休息时段,如因特殊原因需施工的,必须报主管部门批准,并予以公示;禁止采用落后工艺和设备,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三)水环境

禁止在水体附近设置各种散装或有害物质的材料或废弃物的堆放场地,堆场应设围挡措施,并加篷布覆盖;施工生产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洒水、场地洒水及汽车冲洗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涉北高干渠及两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段两侧设置高度不应低于2.5米的围挡,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确保在道路用地红线范围内进行施工,严禁将施工废水、建筑垃圾等污染物排入北高干渠。

(四)大气

文明施工、有序开挖,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围挡、喷淋等防尘措施;开挖土方集中堆放,安排洒水车洒水抑尘;加强临时堆场管理,料堆和贮料场须遮盖或洒水以防止扬尘污染;不在现场设置沥青熬制搅拌,由沥青混凝土搅拌站统一配制后,运往施工场地;运送砂土粉料,运输过程中的卡车应采用帆布等遮盖措施,减少跑漏。

(五)固体废物

沉渣、泥浆同一般的土方一起进行回填。工程余方(含建筑垃圾)运往福建省泉州市鸿锰环境有限公司综合利用,不得乱堆乱弃,并做好相应截排水及拦挡措施;统一收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并与当地环卫部门联系,保证垃圾及时清运。

(六)环境风险:

强化有关危险品运输法规培训;加强区域危险品运输管理;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七、公众参与情况

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22506087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丰泽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22号窗口

邮编:3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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