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南安市安泰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年增筛选锆钛中矿10万吨项目)
时间:2026-02-05 20:03 来源:南安生态环境局 阅读人数: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南安市安泰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年增筛选锆钛中矿10万吨项目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6262026年212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南安市安泰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年增筛选锆钛中矿10万吨项目

二、建设地点:南安市官桥镇周厝南联工业园区

三、建设单位:南安市安泰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市华大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本项目租用泉州市吉泰钢结构发展有限公司的闲置厂房,拟从事锆英砂和金红石、石榴石、钛精矿等有色金属矿的筛选。具体建设内容、工艺、设备、规模等以《报告书》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水环境

项目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经选矿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近期自行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远期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安市官桥镇霞光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不直接外排。项目正常运行不会对周边地表水体水质产生影响。

6.2地下水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地下水环境敏感区,采用市政供水,基本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的水位、水量产生影响。

项目原辅材料以固态为主,基本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厂区地面均采取硬化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及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为危废间,废机油采用密闭铁桶收集后设置于托盘上,危废间地面及墙裙采用防渗混凝土+环氧树脂漆进行防腐防渗;一般防渗区包括各生产车间、选矿废水处理设施、原料堆场、半成品仓库、成品仓库等,其中生产车间、原料堆场、半成品仓库、成品仓库等区域均采用抗渗混凝土进行防渗,废水收集处理池、选矿废水处理设施等采用抗渗混凝土结构,废水输送管道采用高强度的PVC管;其余部分为简单防渗区。厂区设置地下水监控井,定期对地下水进行跟踪监测。

综上,项目基本不涉及有毒有害地下水污染源,在采取分区防渗和跟踪监测后,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

6.3环境空气

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SO2、氮氧化物。在采取相应废气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废气正常排放时,SO2、NO2、PM10、TSP的下风向最大地面质量浓度的占标率,在通过配备相应的废气净化设施处理后,各污染物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6.4声环境

项目在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后,厂区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运营期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很小。

6.5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润滑油收集暂存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尾砂、废水沉淀污泥等暂存后均可出售给可回收利用企业,烘干废气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干式电磁选,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清运,不会对外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86382805

地址:泉州市南安市美林街道江北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1区综合业务窗口(生态环境局)

邮编:3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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