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一鸣新能源汽车关键部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时间:2026-02-05 15:47 来源:丰泽生态环境局 阅读人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一鸣新能源汽车关键部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开时间:2026262026年212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一鸣新能源汽车关键部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州数字经济产业园三期

三、建设单位:泉州市一鸣交通电器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市华大环境保护研究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一鸣新能源汽车关键部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选址于泉州市丰泽区泉州数字经济产业园三期内,为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26000万元,占地面积16377.3m2,总建筑面积约60958.7m2,主要进行蓄电池状态指(显)示器、滤气片等产品的开发设计、生产组装,同时配套模具机加工,预计年产蓄电池状态指(显)示器15000万支、滤气片3000万片、模具200副。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回用于场地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村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经一套混凝沉淀设施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北峰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北峰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通过洒水抑尘等措施确保施工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运营期PC注塑废气经密闭车间微负压管道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设施处理后经35.8m高排气筒排放;PP注塑成型废气经密闭车间微负压管道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设施处理后经35.8m高排气筒排放;硫化成型废气经密闭车间微负压管道收集后经1套两级活性炭设施处理后经35.8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气经采取上述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后,废气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器械作业噪声和车辆运行噪声,项目施工噪声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的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作业。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生产设备运行噪声,产噪设备主要布局在生产车间内,在采取厂房隔声及减振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正常运营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运营期设置1间一般固废暂存间收集暂存PC不合格品、滤气片不合格品、垫圈不合格品、废包装袋,委托相关单位回收利用或处置;设置1间危废暂存间收集暂存废切削液和金属碎屑、废活性炭、废机油,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分类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七、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5年12月9日在福建环保网发布了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于2025年12月19日在福建环保网发布了第二次环评信息公示,进行报告表全文公示;项目在两次网络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均未收到任何单位和公众反馈意见。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22506087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丰泽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22号窗口

邮编:3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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