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南安埔当~湖美110千伏线路工程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9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南安埔当~湖美110千伏线路工程
二、建设地点:南安市霞美镇、柳城街道、溪美街道
三、建设单位: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南安市供电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五、项目概况:
本工程新建110kV线路路径长9.64km,其中新建双回架空线路长约8.68km,新建电缆线路长约0.96km(单回路电缆沟约0.12km,双回路电缆沟约0.286km,四回路电缆沟约0.104km,双回路排管约0.45km)。具体建设内容、线路走向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塔基及电缆通道施工备料废水、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线路塔基及电缆通道施工主要采用商硂,少部分在施工现场进行拌和,在施工过程中修建简易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塔基及电缆通道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不外排,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停留时间较短,产生的生活污水很少,生活污水纳入当地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本工程新建线路周边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水环境保护目标。
2、大气环境
施工过程中,塔基及电缆通道土方开挖、物料运输等产生的局部、少量扬尘,可能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轻微影响。运输车辆、施工机械设备运行会产生少量尾气,这些扬尘、尾气均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影响周围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单基塔工程量小、电缆线路长度较短、施工时间短的特点,项目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小范围的,并且随着施工结束影响随之消失。
3、声环境
在施工期中拆旧工程、场地平整、挖土填方、钢结构及设备安装等几个阶段中,施工噪声影响主要在土建阶段(场地平整、挖土填方、基础浇筑),拆旧工程使用对部分机械化施工塔位主要噪声源有液压挖掘机、重型运输车、商砼搅拌车及混凝土振捣器等,这些施工设备运行时会产生较高的噪声。夜间不施工,施工现场设置围挡,经施工围挡隔声降噪后,施工噪声可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昼间标准要求。随着施工期结束,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之消失,故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电磁环境
拟建线路沿线及环境敏感目标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能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相关指标要求。
5、固体废物
工程施工过程中,固体废物主要为少量生活垃圾、施工弃方和拆旧固废等。
项目施工土石方尽量就地消纳,余方为塔基灌注桩基础产生泥浆及道路破除水泥,建设单位承诺在项目实施阶段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处置余方。拆旧工程产生的可回收利用设备及材料由建设单位回收处置。线路工程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主要租用当地民房,停留时间较短,产生的生活垃圾量很少,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施工期固体废物能够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86382805
地址:泉州市南安市美林街道江北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1区综合业务窗口(生态环境局)
邮编:362300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