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州南安后田11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5年4月30日—2025年5月9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南安后田11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
二、建设地点:南安市官桥镇金桥社区
三、建设单位: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南安市供电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武汉网绿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本项目在后田110kV变电站原站址内预留位置扩建1台容量50MVA的3号主变;扩建10kV无功补偿装置(6.0+4.0)Mvar;拆除变电站西南侧部分围墙,建设容积486m3消防水池并配套消防泵房,建成后的消防水池朝外一侧兼做围墙;新建1座有效容积7m3事故油池与原有事故油池(有效容积18m3)串连,使事故油池总有效容积达到25m3。具体建设内容、线路走向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施工生产废水主要为机械设备冲洗废水和混凝土搅拌系统冲洗废水等,在严格控制生产用水量的基础上,一般采用修筑临时沉淀池的方法进行处理,经沉淀后可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包括粪便污水及洗涤废水等,施工现场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当地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2、大气环境
变电站施工将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为变电站主变、消防水池、新建事故油池基础开挖及回填、各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施工时,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围栏进行遮挡,合理控制施工作业面积;对进出场地的施工运输车辆进行限速,运输材料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对施工场地和进出道路定时洒水、喷淋,避免尘土飞扬。
3、电磁环境
后田110kV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投运后产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限值要求。根据《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50Hz频率下,环境中工频电场强度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为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为100μT,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4、声环境
变电站施工包括施工准备、基础施工、主体施工、设备安装等几个阶段。主要噪声源为运输车辆、桩基土建、设备安装施工时各种机械设备噪声。
在施工过程中应控制施工噪声的影响,加强施工过程管理,文明施工,运输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应尽量控制或禁止鸣喇叭,减少交通噪声;在施工区域设置围挡,在东北侧围墙处设置围挡,施工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不集中施工;施工噪声可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昼间噪声排放限值≤70dB(A),夜间≤55dB(A)。
5、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开挖土方、施工建筑垃圾等。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供电所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不会对环境产生污染。拆除围墙、主变基础、新建事故油池基础、消防水池基础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开挖产生的土方不得随意堆放,及时运输至政府部门指定堆放地点。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86382805
地址:泉州市南安市美林街道江北大道1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B1区综合业务窗口(生态环境局)
邮编:36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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