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2月5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泉州丰泽区北山路电力配套管廊工程)
时间:2023-12-05 14:19 来源:丰泽生态环境局 阅读人数: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意见的泉州丰泽区北山路电力配套管廊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3年12月5日—12月11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州丰泽区北山路电力配套管廊工程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清源街道

三、建设单位:泉州市住宅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证通(福州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泉州丰泽区北山路电力配套管廊工程建设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境内,项目总投资3860万元,总占地面积8600m2,均为临时占地,不涉及永久占地。项目新建线路起于泉州110kV北门变西侧新立新城郊22#电缆终端塔(北山路南侧路外30m),止于路口东侧林地中新立城郊线改接1#电缆终端塔(距齐云路约100m)。新建110kV双回电缆线路管廊长约1.64km。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运行期无废水产生,项目废水主要为施工期输电线路施工废水,主要为电缆井施工中混凝土浇筑、机械设备冲洗产生的废水,以及表土开挖遇大雨冲刷形成的地表径流浑浊度较高的雨水。本工程线路施工所需混凝土量较少,生产废水产生量较少,采用修筑临时沉淀池对其沉淀处理,上清液回用于混凝土拌和或洒水抑尘等,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较小。同时,在施工场地修建临时沉砂池,施工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2、噪声

项目主要为施工期噪声,通过设置围挡或围墙,按《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施工厂界噪声控制。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昼间噪声排放限值(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3、固体废物

项目运行期无固废产生,项目固废主要为施工期产生,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物料,电缆沟开挖产生的余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施工废物料应集中堆放,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及时清运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施工产生的余土分别在占地范围内就地回填压实、综合利用。固废通过妥善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生态保护

项目涉及泉州清源山风景区,涉及生态环境保护,但项目沿清源山北山路布设,不占用景区保护区山地等自然环境,通过采取避让、减缓、恢复和补偿措施同时强化对设备检修维护人员的生态保护意识教育,加强管理,禁止滥采滥伐和捕猎野生动物,避免因此导致的沿线自然植被破坏和野生动物的影响;运营期定期对线路沿线生态保护和防护措施及设施进行检查,跟踪生态保护与恢复效果,以便及时采取后续措施,其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七、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3年9月5日在福建环保网(https://www.fjhb.org)发布了环评信息公示,对本项目的基本信息进行了公开,并进行初稿全文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2506087

地址:妙云街160号丰泽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22号窗口

邮编:3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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