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6月28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泉南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新增永春锦斗出入口及接线工程项目)
时间:2022-06-28 15:52 来源: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人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南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新增永春锦斗出入口及接线工程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2628-2022年74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泉南国家高速公路改扩建新增永春锦斗出入口及接线工程项目。

二、建设地点:泉州市永春县锦斗镇

三、建设单位:永春县通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福建泉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既有泉南国家高速公路下洋互通与蓬壶互通之间,项目采用半定向互通立交方案,互通区主线及匝道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互通主线长0.81km,匝道总长1.88km互通接线接入县道X315(原省道S203),长度约0.19km,对被交道(县道X315)进行改造,并与老路顺接,改造长度0.7km;项目全线共设大桥814.75米/3座,中桥156.44米/3座,涵洞通道共3,新建收费站1处。

六、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大气环境:

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扬尘和沥青烟。扬尘污染的主要来源是开放或封闭不严的灰土拌合、储料场、材料运输过程中的漏撒,临时道路及未铺装道路路面起尘等。材料的运输等作业过程,灰土运输车辆将产生道路二次扬尘污染。沥青烟主要来源是路面沥青摊铺过程。施工期在对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和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前提下,项目扬尘沥青烟对施工现场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项目运营期收费站食堂厨房应配套治理设施,确保油烟废气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后,项目沿线设施营运期间不会对沿线环境空气产生不良影响

2、水环境:

施工期桥梁施工对地表水体的影响主要来自于施工废渣、废油、废水和物料等进入水体而产生的不利影响。如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机械和施工材料加强现场管理,规范废渣、废水排放,可减缓和避免桥梁施工对沿线地表水体的污染混凝士生产废水经调节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或施工抑尘洒水,不外排机械冲洗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可重复利用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驻地租用当地民房,利用已有的公共卫生处理设施,不直接对外排放。项目施工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并加强施工管理,施工期对沿线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运营期降雨初期路面径流所夹带的污染物,成分主要为悬浮物及少量石油类。通过加强公路其他路段排水设施的管理,维持经常性的巡查和养护等措施,对本项目公路路表面径流污染物进行控制;项目收费站产生污水采用一体化二级生化处理装置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标准后用于收费站场地内绿地灌溉,不外排。项目采取以上防治措施后,运营期对沿线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

施工噪声影响主要发生在路基施工、路面施工和桥梁施工阶段,应合理地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文明施工、环保施工。项目沿线距离项目较近的敏感点主要为珍卿村、锦溪村、邦大锦斗新城,在施工阶段应重点关注并采取必要的噪声控制措施(如设置施工围挡、移动式声屏障等),降低施工噪声对珍卿村、锦溪村、邦大锦斗新城的影响。

运营期项目沿线各敏感点运营近、中、远期均达标。

4、固体废物:

施工期间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废物收集桶(或其他容器)用于及时清理、收集生产和生活废物,禁止随意抛洒;项目拆迁建筑垃圾应尽可能回用,对于不能回收利用的垃圾应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理,严禁乱丢乱弃。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收费站工作人员和旅客生活垃圾,应做好公路匝道收费站等服务设施生活垃圾的收集、堆放和清运工作,防止随意堆置或丢弃,影响环境卫生。

5、生态环境:

项目线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已按规定办理各项用地报批手续。项目会对沿线植被、动物造成一定影响,施工设计应不断优化调整线路布局和线路穿越方式,避让和减少占用生态敏感区;严控施工占地规模及施工范围,落实表土堆存和利用,强化施工管理,对沿线生态环境进行监测监控等措施。

6、环境风险:

本项目发生危险品污染事故的概率相对较低。通过制定应急预案和设置相应的警示、防撞设施、跨河桥梁设置事故池后,因交通事故而污染沿线水体和集中居民点的情况能够得到有效控制,项目运营期环境风险较小。

七、公众参与

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2132238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市政府旁)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科

邮编:362000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