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6月16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福建一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转运项目)
时间:2020-06-16 13:03 阅读人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福建一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转运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0年6月16日-6月23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转运项目。

  二、建设地点:泉州市台商投资区东园镇后港村372号5#厂房1-3层。

  三、建设单位:福建一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福建省环安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台商投资区东园镇后港372号5#厂房,租赁泉州东信商贸有限公司空置厂房改造作为暂存场所,年收储、转运铅酸蓄电池3万吨,不涉及废铅酸蓄电池的生产、拆卸、处置及后续加工等流程。其中仓库最大贮存量不超过30t,贮存期限不超过60天。

  六、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水环境:

  项目运营期间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惠南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大气环境:

  项目生产过程中本项目不涉及废旧电池的拆解及后续加工,完好的废电池和破损的废电池分开暂存,破损废电池存放在专门贮存在专用有盖PE箱内,暂存于破损蓄电池暂存间,硫酸雾废气经“微负压抽风收集+碱液喷淋+15m排气筒”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

  项目设备经基础减振降噪、合理布局措施,厂界的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拟建项目收集转运的危险废物为废旧铅酸蓄电池,收集转运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电解液、地面和清洗废液、废抹布等。废旧铅酸蓄电池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09)等相关法规、技术规范文件的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转运;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一经产生立即收集至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的建设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拟建项目涉及的危险废物均委托有危险废物运输和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和处置。综上所述,建设单位采取以上措施处理固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

项目的主要风险是废旧铅酸蓄电池破损发生泄漏和火灾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事件。项目在采取设置防腐防渗地面、围堰、导流沟和应急收集池(5m3)等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和危险化学品风险防范措施,编制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加强演练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七、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环保大管家网站上进行了两次信息公示,信息公开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公众的相关反馈意见。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22132238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市政府旁)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科

  邮编:36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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