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2025.1.8)
时间:2025-01-14 17:14 来源: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阅读人数: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
金额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德化县交安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913505266943788089

林义达

闽泉环罚〔2025〕14号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2024年10月23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德化县交安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1.罚款壹拾万元整(10万元);2.没收违法所得柒拾伍元整(75元)。

10万元

2025.1.8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