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信息(2021.11.8)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南安华建陶瓷有限公司 |
913505836115531814 |
闽泉环罚〔2021〕437号 |
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
2021年8月6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烟气在线监测系统自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8月6日未按HJ75规范对烟气在线监测系统实施全系统校准。致使干燥塔废气排气筒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相关时段数据无效,构成未依法维护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未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行为。 |
依据《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对当事人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
罚款 |
罚款贰万肆仟伍佰元整 |
2.45 |
2021.11.8 |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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